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残疾、老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承接落实赋权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建设。扎实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入脑入心,切实整改思想、能力、作风方面问题短板,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2、巩固脱贫成果。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一增两高三清零”,优化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精准识别风险对象,持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培育壮大特色扶贫产业,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3、做实产业经济。深耕富硒、有机文章,选优品种、做强技术,不断扩大高笋硒米品牌影响力;完善提升静云村栀子花园区配套设施,培育做强本土栀子花茶品牌;理顺“强村公司”经营管理体系,推动公司运营走上正轨,辐射提升全乡农特产品经济效益。
4、激发经济活力。用好用足产业、文化、资源优势,主动开辟消费市场,策划举办栽秧、秋收、捕鱼、采摘、庖汤等农事体验和文旅活动,推动消费场景从“单一”走向“多元”,不断吸引聚集人气,提振消费信心。
5、打牢农业根本。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坚定推进耕地恢复,实行最严宣传、审批、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田长制,深入开展撂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抓实粮猪生产,确保完成粮食播面、生猪出栏等硬指标,持续擦亮“沐川粮仓”“瓜果之乡”“富硒农特产品”招牌。
6、筑稳民生基底。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加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关爱。
7、扎紧安全防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实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防汛抗旱等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法治建设,抓实普法教育,优化基层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笋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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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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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笋乡人民政府党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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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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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笋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85.0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885.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24万元,占1.72%;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9.82万元,占98.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88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97万元,占65.08%;项目支出309.1万元,占34.92%。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85.0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7.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2.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69.82万元,上年结转2.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43万元、国防支出0.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95万元、农林水支出28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9.8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43万元,占52.59%;国防支出0.89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0.89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4万元,占6.29%;卫生健康支出22.95万元,占2.64%;农林水支出287.95万元,占33.10%;住房保障支出44.97万元,占5.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的召开。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工作正常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有事来协商”工作的开展。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 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2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日常运行。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行。
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 民兵(项)2025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民兵整组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5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重大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得到保障。
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老协会活动的开展。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87.95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4.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的支出。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5.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8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2025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交流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1辆、其他车辆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日常事务、防旱等工作开展。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下属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高笋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高笋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93.8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293.86万元。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