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等体制改革和农业人居环境;负责全县农业投资、农田建设、对外合作、农业农村人才、农业区划、乡村振兴、资源保护、科技推广、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农机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监测、追溯、风险评估、防致贫返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沐川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重点工作。2026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县总要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和美”为目标,提升现代农业产业能级,持续擦亮“中国紫茶之乡”“中国魔芋之乡”金字招牌,加快培育提升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加速提升现代产业能级,全年茶叶、魔芋综合产值超70亿元,力争实现一产增加增速4.2%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7%以上。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拟建样板村1个、基本达标村8个。
一是紧盯重点考核指标落地。抓实“米袋子”工程,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确保全年粮食播面和产量达30.92万亩、10.5万吨;扩大生猪基础产能,加快生猪标准化建设,保持能繁母猪保有量0.98万头,生猪出栏19.69万头以上;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建圈强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紧盯中省资金投资重点方向,加快谋划重点项目,分类做好包装申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世界银行贷款四川省沐川县绿色农业和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督促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
三是扎实有力推进品牌培育。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构建“沐源尚品”沐川特色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体系,争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完成“两品一标”及名特优新认换证5个以上。组织县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旅博会、茶博会、农博会等展会活动,进一步打响“沐川造”农特产品知名度,全力打造乌蒙山区农特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四是筑牢农业安全底线。持续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成果,强化农产品质量把关,确保沐川农产品在市场上立得住、打得开。落实农村能源安全属地责任,强化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加大能源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户沼气安全意识,确保农村沼气安全事故零发生。加强农机安全、农业投入品、涉农企业、在建工程、水产养殖、生猪屠宰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切实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五是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盯国家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政策导向与产业调整动态,精心编制“十五五”农业农村规划,大力推进特色产业、项目建设、和美乡村等重点工作。加速打造万吨级现代茶产业集群,做优行业领先魔芋产业集群;实现一产增加值增速达4%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6.5%以上,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农业农村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20888.49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6年收入预算20888.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329.74万元,占82.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8.76万元,占17.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6年支出预算208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26万元,占7.6%;项目支出19300.24万元,占9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879.49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6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40.8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38.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2.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4.6万元;农林水支出8934.33万元;农林水支出8934.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万元;其他支出10600.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8.7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45.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9.02万元,占4.4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7万元,占0.63%;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37万元,占0.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25万元,占1.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73万元,占0.38%;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支出11万元,占0.3%;行政运行支出426.42万元,占11.9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占0.56%;事业运行支出773.83万元,占21.74%;病虫害控制支出33万元,占0.93%;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8.5万元,占1.08%;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0万元,占0.56%。农村合作经济支出13万元,占0.36%。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33万元,占51.5%;住房公积金支出132.06万元,占3.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59.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22.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4.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46.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13.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426.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773.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6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26年预算数为38.5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沐川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6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成都(乐山)农村产权交易所沐川服务中心运维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2025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一枝春茶厂土地流转费用补助。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2026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88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县级衔接资金、省扶贫基金会沐川分会和沐川扶贫协会专项资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132.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8.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0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2026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9.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位执行公务,开展公务活动所开支的相关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38.38%。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皮卡车2辆。
202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川LBU863、川LNR202(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江十年禁渔、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县级衔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3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638.6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99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债券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农业农村局下属农业农村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县农机监理站、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县茶产业服务中心、县魔芋产业服务中心7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3.64万元,与2025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197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970.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本项必填,主要对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等进行解释,以下为举例说明。如以下未尽列的科目,请参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