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高笋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乡党委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乡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残疾、老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统计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5、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粮食安全、供销合作社等工作。
6、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8、负责清理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事项,承接落实赋权乡镇行政权力事项。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9、负责国防教育、兵役征集、民兵预备役等有关工作。
10、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能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高笋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列次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立足本乡资源禀赋,始终将“六比六看”作为工作思想导向,主动谋划、拓宽思路,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强化担当作为执行力,全力以赴抓发展、促振兴、保安全、惠民生,扎实推进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沐川建设贡献高笋力量。
1.强化政治引领根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理论武装。站稳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能力,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学查改贯通,着力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过硬作风为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与效能保障。
2.强化经济发展动能,以项目建设支撑增长基础。紧密围绕“十五五”规划,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市县政策投向,主动加强对接汇报,争取纳入更多全县项目盘子,扩大项目规划储备。重点推进五马坪集中供水工程、边河村社会化服务中心、非遗研学体验等项目,积极向上争取2026年以工代赈、马边河流域专项债、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实行项目全周期管理,确保落地项目高效建设,储备项目前期成熟,规划项目有效跟进。
3.培育特色产业融合,增强区域发展动能。按照全县“一核一带五园四中心”现代茶产业布局,做优做强茶产业,力争静云茶厂2026年培育为规上企业。持续探索低空经济助力竹产业下山,探索新技术盘活山区资源、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的可行路径。深入挖掘利用高笋莲箫、刨汤习俗、红色文化等文化遗产,积极融入五马坪景区适度开发、边河库区旅游开发,包装生成高笋文旅产业项目,不断提升高笋作为全县文旅产业节点的基础和业态,为全县文旅产业发展贡献高笋力量。
4.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帮扶,因户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深化东西部协作与定点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确保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推动“强村公司”提质增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2026年全乡5个村集体收入全部维持1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20万元以上。
5.提升民生服务质效,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大民生投入,积极争取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完成农网改造工程,消除供电薄弱环节,加快园区灌溉水源项目建设,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质量和便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加强脱贫户、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动态监测,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和孤儿补助等常态化帮扶机制,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6.筑牢安全稳定防线,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防范化解风险,履行“促发展、保平安”政治责任。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统筹抓好食品安全、地灾防治、防汛抗旱及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高效办理群众诉求,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笋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
序号 | 预算单位名称 |
1 | 沐川县高笋乡人民政府机关 |
2 | 高笋乡便民服务中心 |
3 | 高笋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笋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892.92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收入预算892.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62万元,占1.19%;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2.31万元,占98.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支出预算89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62万元,占65.92%;项目支出304.3万元,占34.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892.78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72.68万元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 群众文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等科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2.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82.31万元,上年结转10.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27万元、国防支出0.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农林水支出29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2.31万元,比2025年的预算数869.82万元增加12.4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27万元,占52.62%;国防支出0.89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0.89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33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占2.72%;农林水支出287.29万元,占32.56%;住房保障支出47.13万元,占5.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人大会议(项)2026年预算数为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会议的召开。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 代表工作(项)2026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工作正常开展。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有事来协商”工作的开展。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 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34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日常运行。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 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19.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运行。
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 民兵(项)2026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民兵整组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6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重大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得到保障。
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老协会活动的开展。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14.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6.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287.29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7.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公积金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事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8.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8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6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业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0.25%。主要需要下沉到村工作时间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1辆、其他车辆2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日常事务、防旱等工作开展。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高笋乡人民政府下属高笋乡政府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9.32万元,比2025年预算的84.65万元增加4.67万元,增加5.52%。主要原因是因市场价格调整导致的办公和水电等刚性费用增长,以及设施设备维护更新、信息系统安全加固等必要投入,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成本增加。
本部门下属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家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高笋乡人民政府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高笋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高笋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涉及预算293.6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293.6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
附件1:2026年县级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