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
沐川县林业局
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林业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全县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规定,县林业局主要承担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造林绿化、森林与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县域内各类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二)县林业局2026年林业工作:高质量编制“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竹产业发展规划、国家森林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规划。 2026年力争承办中国竹浆纸产业发展大会、全省“天府森林四库”现场会。全面完成5万亩油茶产业基地打造,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培育特色经济增长。完成1万亩人工造林更新和2.5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竹产业能级跃升,补足竹浆纸后加工环节短板。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家森林公园,推动优质林业资源在保护中修复、在科学规划中有序利用。深化创先争优行动,持续擦亮沐川林业生态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县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县木材检查站、县竹产业服务中心、县国有林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县林业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4116.05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林业局2026年收入预算4116.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57.42万元,占71.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8.63万元,占28.1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林业局2026年支出预算41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22万元,占25.81%;项目支出3053.83万元,占74.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16.05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8.6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957.4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9.0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630.29万元、 农林水支出3237.9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5.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林业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16.05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1713.0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6万元,占2.76%; 卫生健康支出49.08万元,占1.19%;节能环保支出630.29万元,占15.31%; 农林水支出3237.99万元,占78.67%;住房保障支出85.09万元,占2.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6年预算数为10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项)2026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的那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6年预算数为4.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6.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35.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7.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7.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80.0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的支出。
8.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462.6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森林公园禁止开发区补助支出。
9. 节能环保(类)森林保护修复(款)其他森林保护修复(项)2026年预算数为87.5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保护修复方面的支出。
10.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9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63.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6年预算数为610.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6年预算数为1817.27万元,主要用于:育苗、造林、抚育等方面的支出。
15.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6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6.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6年预算数为0.1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2026年预算数为364.75万元,主要用于:朱鹮野化放飞支出。
18.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6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支出。
19.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支出。
2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项)2026年预算数为85.0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4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9万元。2026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75.47%。主要原因是增加竹产业建圈强链招商引资接待费支出。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竹产业建圈强链、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权图斑监测、公益林效益核查等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增长27.2%。主要原因是增加竹产业建圈强链招商引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竹产业建圈强链、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权图斑监测、公益林效益核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县林业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7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91万元,上升2.77%。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林业局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县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县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县林业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96.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96.4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