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指导实施和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相关指标统计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配套费等规费收取。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产业工人工资管理。负责本行业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4.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5.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建筑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负责推广实施绿色建筑。
6.负责管理建筑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7.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8.负责城镇建设管理。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承办住建重大项目的实施。
9.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10.负责县城区市政园林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亮化、园林绿化、公园广场、雕像等)监管工作。
11.承担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责。负责县城区公共地段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负责县城区所辖公厕的管理,负责县城区街道冲洗和降尘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防空袭各种保障计划、方案,检查、指导城市防空抗毁能力各项措施落实。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负责本行业监管和执法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重点工作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城市功能品质和行业健康发展双提升。一是提速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沐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提升等项目,力争年内竣工;推动沐溪河“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建设,有序完成19个公园、公厕、公共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深化城市体检结果应用,年内启动三观楼老旧街区改造项目建设,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3个和地下管网更新改造5.5公里以上。做好城区排水防涝、城镇燃气管网改造、中心城区截污干管改造等“两重”项目包装申报,积极争创省级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重点县城,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三是力促房地产建筑业平稳运行。继续实施购房补贴七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建设更多好房子,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5%。加大本地建筑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力争新增入库建筑业企业1—2家,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四是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查漏补缺、补短强弱,切实提升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持续巩固利店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创建成果,强化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5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16832.28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07.8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收入预算16832.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38.42万元,占6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83.86万元,占3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10万元,占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支出预算1683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96万元,占6.4%;项目支出15755.32万元,占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831.16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78.6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24.8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6.33万元;支出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5.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267.0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967.81万元, 其他支出1446.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83.8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685.1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3.86万元,占5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5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6万元,行政运行310.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4万元,工程建设管理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33.2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38.5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0万元,住房公积金82.9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6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07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05万元,公用经费97.9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项目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11247.8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1万元,工程建设管理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80.58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9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91.2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438.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64.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1.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475万元,配租型住房保障0.57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53.5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6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7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9.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97.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2026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与2025年预算持平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与202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2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06.33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877.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金类预算工程项目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7.9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口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即人防车。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沐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6793.8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979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97.9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5716.9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本项必填,主要对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等进行解释,以下为举例说明。如以下未尽列的科目,请参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四)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目录:1.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1-1.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1-2.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8.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