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沐川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2024年3月8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沐川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沐府办发〔2024〕5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3月8日。
特此通知。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