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沐川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沐川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沐川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为广泛倾听和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加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主要内容
1.《沐川县民生实事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确定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由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内容、范围、原则、要求、方式、程序和文件发布的时效。
2.征集的内容和范围是:公共教育、卫生医疗、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养老助残、扶贫济困、乡村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安全及其它方面。
3.征集的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五条原则。
4.征集的要求是:一是建议项目要符合上级各项方针政策;二是项目布局上,应具有代表性、全局性;三是在要素保障上,应具有项目计划、政策、土地等要素要有保障;四是项目资金安排上,应具有可行性;五是项目建设周期上,应具有可控性。
5.征集的主要方式是:公开征集、座谈征集、调研征集、热线征集。
6.征集程序是:发布通告、收集整理、讨论初选、集中决策、项目公告。
四、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