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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人社部门等10个部门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信息编辑:沐川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沐  川  县  行  政  审  批  局
中共沐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沐   川   县   司   法   局
关于调整县人社局等10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
事项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等10个文件的函》(乐营商函〔2024〕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社局、县经信局、沐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综合执法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梳理,形成《县人社局10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县人社局、县经信局、沐川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综合执法局对照《县人社局等10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附件2),及时动态调整增减、变更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对应责任,并将调整后的权责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民政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等10个文件的函(乐营商函〔2024〕7号)
    2.县人社局等10个县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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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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