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沐府办发〔2024〕7号)
相关文件: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政策 解 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沐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沐川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的供应规模和布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相关要求,结合沐川县经济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54.339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30.69公顷。
(二)用途结构。在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0.8456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4.59%;工矿仓储用地63.3705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3.95%;住宅用地6.6893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4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409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1%;交通运输用地252.2474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55.5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6457公顷,占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22.37%。
二、政策导向
(一)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守耕地红线,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发利用。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配置规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国有建设用地资产配置管理、优化资产配置规则、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切实履行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四)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进一步倾斜新城区土地供应。进一步向新城区建设倾斜,推进重点区域快速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支持新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能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模式,支持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统筹升级、农民回迁安置用地,全面推动城乡结合部改革发展。推进重点乡镇建设,支持重点乡镇和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城镇化建设进程。
三、计划执行
(一)计划原则。本着“全县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年度计划实施。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实施工作。
1.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县政府提出的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县自然资源局应于每季度末前与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审核,将计划修订方案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将修订方案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和县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实施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3.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自然资源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4.本计划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