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工业用地“标准地” 控制性指标体系》的通知(沐府办发〔20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沐川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