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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02 信息编辑:沐川县 字体:【

【部门名称】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门地址】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105

【邮政编码】614500

【值班电话】08334602553

【传真】083346081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秘书股(联系电话:4602553

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和保密、印章管理、日常工作联系、电话通知、电话接听、文书传送处理。来文(文件下载)来电、请示(报告)登记和处理。负责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初核,起草县政府批复、人事任免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和文稿的登记、送审编号、校对、复核、制作、用印、上报、下发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会议室使用的安排,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记录,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事务和各股室之间的工作联系以及对外工作联系。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调股(联系电话:4608120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汇报材料以及有关综合材料,负责政务信息收集上报。开展调查研究,编发《沐川信息》《工作快报》《政务调研》《政府工作通报》等内部刊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办股(联系电话:4607476

负责政府工作的督办督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民生实事日常工作。配合县委办、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开展专项督查,承办省市政府督办室交办的督查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股(联系电话:4602646

承担县政府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负责县政府机关和办公室内部的后勤服务,负责机关财物管理,承担县政府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沐川县电子政务中心(联系电话:4602553)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并负责监督执行和推进落实。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规范全县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管理,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机关政务新媒体运行。完成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县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4608151

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报送值班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指示;负责值班平台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简介及分工】

甘显超,男,汉族,生于19816月,籍贯四川隆昌,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沐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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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若飞,男,汉族,生于19819月,籍贯四川沐川,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信调股、行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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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溯斌,男,汉族,生于19852月,籍贯四川乐山,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秘书股、沐川县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府总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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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永惠,女,汉族,197611月生,籍贯四川犍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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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倩,女,汉族,1988年2月生,籍贯四川沐川,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县政府办督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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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各厅(局)委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牵头做好各项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落实及协调,确保完成民生实事目标任务。

(九)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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