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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沐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7-25 信息编辑:沐川县 字体:【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沐川新征程,必须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推进沐川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统筹推进法治沐川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乐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沐川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开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沐川新征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实现一地一县一城建设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沐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沐川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沐川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沐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改革与法治相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沐川、和谐沐川;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增强法治沐川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从沐川实际出发,立足基本县情,紧扣沐川县十四五规划,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确保各项举措务实管用。

(三)主要目标。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沐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四)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全县人民、各级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应当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全面加强宪法实施。严格遵守合宪性审查有关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加强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执法检查,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全面落实《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依法组织宪法宣誓活动。

(六)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园区、进景区,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全民宪法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学习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探索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

三、坚持执法、司法、守法联动发力,全面提升法治沐川建设能力和水平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职权职责法定化。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清理、调整、公布。

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配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平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持续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林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广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经验。加大执法重心向乡镇政府下移力度,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赋权安排,结合乡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依法分类有序赋予乡镇执法权,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法治账图模式。严格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充分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整合优化司法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形成分工协作、岗位适配、精简高效的新型办案组织架构和运行格局。细化完善法院审判权力责任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以法官、检察官为主导的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聚焦旅游环保纠纷、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审理,推进专业化法庭建设。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完善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移送、审查、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及庭外核实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深化捕诉一体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其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推动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

提升司法便民服务质效。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的诉源治理、登记立案、诉非衔接、速裁快审、审辅分离、诉访分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

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贯彻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按照上级部署,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完善财产保全和执行协调配合机制,鼓励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完善保全申请与执行网络查控有序衔接工作机制。

完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完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衔接机制,健全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的协调对接机制。

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机制。完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范审判监督程序,加强审级监督。健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制度。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规范法律文书上网。健全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落实看守所派驻+巡回检察制度,探索在戒毒所开展检察监督。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健全适应互联网司法特点的监督管理机制。

(九)创新推进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三官一律进基层等活动,加强典型案例运用。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开展智慧普法。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精准定位普法需求,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分层分类提供个性化、差异性普法产品。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引导全体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用好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覆盖开展线上学法考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落实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建成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进严格规范管理,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突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

四、深入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十)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依法赋予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完善乡镇权责清单,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完善农村司法体系,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因地制宜优化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布局,加强规范化建设,保障人员、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打造多网合一、一网运行的全科网格。加强乡镇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建设,推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向乡镇延伸,巩固充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充实基层统战力量,助推城乡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探索建立法治小区、法治园区等标准化治理模式。

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推进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健全村(居)民会议决策、村(居)民委员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社会组织有机参与的基层自治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依规开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法规范基层群众议事协商机制。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动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村规民约制定、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化解产业发展风险,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资助和公益创投支持政策,拓展社会组织参与村(社区)治理的空间,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村(社区)治理的途径。明确驻地机关单位参与村(社区)治理责任,鼓励国有企业支持和参与村(社区)治理,打造乡村振兴·法治课堂”“项目工地法治夜校等法治阵地。

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群众权益保障体系,依法保障各类社会群体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权利。拓宽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健全公众参与、平等沟通、协商对话的平台和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和救济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平台)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非衔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加强人民调解员培养培训。全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健全行政裁决工作体制。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行阳光信访,健全网上受理、律师参与等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

健全社会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强化源头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妨碍突发事件应对、暴力袭警、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依法依规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乡镇、村(社区)职责范围,积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统筹推进禁毒重点整治、示范创建和农村毒品问题治理,深入开展缉毒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毒品预防教育、吸毒人员戒治管控,完善符合沐川实际的毒品治理体系。持续推进禁毒教育宣传阵地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机制,创新互联网+禁毒宣传教育模式,打造禁毒融媒体传播平台。

(十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纵向联通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横向集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推动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在全市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优化政务服务、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商事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法律援助“1+5”功能模块,建立集成式、一站式、兼容式服务机制,推行前端受理+后台分办+全程跟踪模式,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实做优一批移动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一键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上高效便捷办理。

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科学规划法律服务业发展,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化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优做精。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推进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风险防控。

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健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机制,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五、优化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网络空间领域法治环境,为沐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十三)优化生态旅游法治环境,保障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沐川

建立健全生态旅游法治保障制度机制。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商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常态化开设环保曝光台,完善环保信访问题、意见建议依法办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散乱污企业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清单。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和沿河沿路环保问题的暗查暗访和督促整改。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问题整改,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整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景区景点文明旅游和消费场所诚信经营公约。完善涉旅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保障建设青山常在的美丽沐川。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禁止毁林开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联防联治机制,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珍稀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林地经营权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依法流转,依法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保障建设绿水长流的美丽沐川。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探索打造集水生生物保护、救护繁育、科研治理、生态修复、宣传教育于一体的法治教育和科普基地为四川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沐川力量。

保障建设空气常新的美丽沐川。依法防治大气污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科学施治、厉行法治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防治机制,落实防治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禁止露天焚烧等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市民健康,守护沐川蓝

(十四)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保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开展放管服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利于公平竞争、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规范性文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建立涉企规范性文件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并按程序公布评价结果。

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统一业务标准、办理平台,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完善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失信担责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加强创新发展执法司法保障。推进谦抑审慎执法司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新经济监管改革。完善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针对不同创新主体、类型和情形,研究制定创新活动容错纠错清单。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规范企业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融资借贷、股权纠纷、侵权、劳动争议案件,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对涉诉民营企业,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健全办理涉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法院的破产审判职能,加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和法治保障环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重大创新平台项目评审组织实施方式和审批流程,为各类创新主体办理证照等开设绿色通道

加强知识产权全保护。完善技术保护支撑体系,培育发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调解等组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健全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等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

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一体化建设。配合开展川渝产业协同发展、巴蜀区域特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加强执法监督联动,落实川渝两地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川渝地区公平竞争工作交叉互评。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实现法律服务川渝通办。

全面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努力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国际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十五)优化网络空间法治环境,保障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网络法治建设。完善互联网领域行政执法机制,加强涉网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资源统筹探索建立互联网信息内容分业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网络空间执法工作水平。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技术治网体系,推动数据资源安全可控、共享共治。

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加强对网络社交平台、公众账号等的管理。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法治建设和网格综合治理各环节。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倡导文明上网,推进网民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加强公安机关反诈中心(平台)建设,推进无诈乡镇”“无诈校园”“无诈社区等示范创建,精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六、全面加强法治沐川建设组织领导,凝聚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强大合力

(十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县委党校要作为重点课程。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充分利用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十七)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配齐配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归口职能和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法治领域重大事项向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请示报告制度,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建设共同体。

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法治监督体系,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加强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法治监督合力,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全面推进执法公开、司法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法治监督与执纪执法司法贯通衔接联动,完善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健全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

推进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合力。注重党内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协调,完善清理工作机制,加大解释力度,提高制定质量。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列入八五普法规划重要任务。以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广大党员遵规守纪。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组织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构建常态化评估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巡察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法规的各种行为。

(十八)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

加强人才支撑。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面落实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制度,推动实现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和在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健全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制度。畅通法治人才跨部门交流渠道。健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完善逐级遴选制度和配套保障举措。健全执法司法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待遇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科学编制实施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匮乏问题。

加强科技保障。坚持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全面依法治县提供有力支撑。汇聚整合地方执法、司法、普法等数据,推动实现法治数据的融合互通和共享应用。统筹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推进建设决策、治理、办案、服务、办公、管理一体化平台。

加强理论支持。发挥党校、行业协会、法学会及法学专家学者作用。完善全面依法治县课题研究制度。完善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探索在基层单位建立法治研究基地。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示范试点,推广基层法治建设成功经验。

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法治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工作需要相适应。鼓励利用社会资金参与符合规定的法治建设任务。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加强督查考评。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工作机制。严格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法治督察。探索实施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制度。开展法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导检查,十四五期末集中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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