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仁沐新高速沐川段建设项目汛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全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仁沐新高速沐川段建设安全,现就开展仁沐新高速沐川段建设项目汛前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仁沐新高速沐川段建设项目沐川境内各标段(LJ10标、LJ11标、LJ12标、LJ13标、LJ14标、LJ18标、LJ19标、LJ20标、LJ21标)。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组分工
第一组
组 长:曹立云 沐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董月飞,田崇元,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相关乡镇安办主任和仁沐新高速沐川段协调指挥部环境保障科,以及聘请安全专家1-2名共同参与检查。
检查标段:LJ18标、LJ19标、LJ20标、LJ21标
第二组
组 长:宁望理 沐川县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宗强,田惠琳,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相关乡镇安办主任和仁沐新高速沐川段协调指挥部环境保障科,以及聘请安全专家1-2名共同参与检查。
检查标段:LJ10标、LJ11标、LJ12标、LJ13标、LJ14标
四、检查内容
(一)各标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三)各标段施工安全和弃土场治理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协调联动,严格执法。县应急管理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检查,并以此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二)督促整改,建立档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予以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建设的,要责令停工整改。
请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分别安排2人参与检查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4月24日中午12:00前通过党政网发沐川县应急管理局;请县交通运输局将此通知转仁沐新高速建设项目各标段并通知其做好迎检准备。
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