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沐府办函〔2013〕22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个部分。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主动公开这核心,强人载体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水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条例》纳入公务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机制。根据相关规定,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措施,出台了《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等。
(四)落实评议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公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其他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实践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概况类6条,计划总结类6条,工作动态类32条,公示公告10条。
(一)概况信息公开情况。对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计划总结公开情况。公开了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半年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及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三)法规公文公开情况。公开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机关公务处分条例》、关于转发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医疗保险外伤住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转诊治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等政策的通知》等。
(四)政府事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是公开了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失业证》核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集体合同审查、企业职工工伤认定、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等。
(五)政府公告公示发布情况。发布了2012年度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6条,公务员拟录用公示4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突展;公开形式还有等进一步改进。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拓宽公开渠道。除在沐川县“绿色明珠”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公开之还,积极探索采取部门工作简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形式进行公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等相关制度,严格考核。
(四)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内容、便民程度、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以及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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