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沐川质监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乐山市沐川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乐山市沐川县交通街1021号;邮编:614500;联系电话:0833-4602186;电子邮箱:lsmczjj@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相关规定,紧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质监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部署。局党组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把政务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年初计划,年底进行总结,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二)完善规章制度。编制和印发了《沐川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从政务公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方式、分工及职责和组织保障等方面,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主动通过绿色明珠网、沐川县党务公开网、有关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质监信息。
(四)丰富公开内容。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强化对行政管理的监督,从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或征求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二)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
2、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3、报刊杂志。
4、简报和汇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旨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和表达意识不断增强,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还需进一步加快,依申请公开信息还需进一步深化和规范。
2012年,我局将继续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服务方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化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
(一)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注重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专栏运行状况、信息链接的有效性、信息更新时效等,准确、及时、有效、全面地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公开质量。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分析和梳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和答复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到政府信息。
(三)继续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充分应用网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改进主动公开模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加大政府网站信息范围,不断扩大网上服务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