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林业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沐川县林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的通知》以及《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开的6方面内容,落实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务公开中的创新性举措等四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通过绿色明珠网—沐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chuan.gov.cn)全文公开,联系电话:(0833—4602247)。
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公开的6方面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全县政府信自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并按照《条例》规定,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是在中央、省、市、县林业网站和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8条,内容涵盖政务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等信息。其中,计划总结类信息8条,法规公文43条,工作动态信息120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执法信息4条,财政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9条。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43条,在沐川县林业局网站公开信息145条。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县林业局竭力为公众提供快捷及时的林业信息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事故或群众投诉的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县林业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县林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落实和推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沐府办函﹝2018﹞10号)要求,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2018年,县林业局公开涉及林业政策、法律法规、产业项目、执法检查等信息70余条,发布精准帮扶类信息14条,受理沐川心连心服务热线2件并办结。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收到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3号“关于加大农村林区资源路建设投入”的建议,县林业局落实专人跟进,深入调研,就建议进行了回复并送达提案的县政协委员。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及时的公示。
四、政务公开的创新举措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林业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并知道林业发展动态。全年通过微信群、QQ群、森防宣传车、便民宣传单等方式,发布信息200余条,发放林业宣传资料7000余份。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简化信息审签流程,取消层层审签,确保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做到不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林业工作的实际及时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沐川县林业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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