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沐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我局拟就沐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举行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30。
二、听证会地点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沐溪镇醉氧北巷2号)。
三、听证会内容
沐川县辖区范围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四、参加人员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代表,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
五、申请方式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作为选定听证代表:
1.具备一定语言表达能力。
2.沐川县辖区内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登记或居住在沐川县辖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7:00前,持居民身份证、单位有效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至沐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102室(土地征收管理股)报名。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及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代表名单。
六、听证举办机构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须知
(一)听证代表人应当熟悉我县实际情况,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发表意见。
(二)听证代表人应当本人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秩序,保守国家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从事与听证无关的活动,无正当理由缺席或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听证代表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遵守听证纪律。
(四)听证会所提供材料仅供会议参考,会后统一收回。
特此公告。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唐潇;联系电话:1811397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