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2026年1月15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统筹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市政设施服务能力不强,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群众反映较大。如:道路维修不到位,窖井盖安装不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井具与路面的安装高差应在5mm以内”的要求,路面凹凸不平,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2024年心连心热线及本轮巡察期间均收到群众反映城区窖井盖凹陷、路面铺设不平整的问题,巡察组走访城区部分路段也发现类似问题;市政设施巡查维护不及时,醉氧公园、紫薇公园多处凳子木条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乡镇管网建设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杨村乡农贸市场及30户居民和黄丹小学、初中及场镇约600户居民均未接入污水管网,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4月14日召集各管线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要求对必须开挖施工的道路尽量一次性开挖,避免道路重复开挖,恢复的路面与井盖须平整一致。二是结合5月和6月实施的沐川县沐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城区沥青道路修补项目,对交通街、建设街、中桥街、东门巷、沐源路等地段不规范的窨井盖进行整治,大部分井盖已确保与路面平整一致。三是于2025年9月中旬再次对县城区所有窨井盖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仍然存在问题的井盖按照所属产权单位进行分类汇总,并向各井盖所属产权单位发出《关于县城区窨井盖排查整治的函》,要求各单位尽快排查整改。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城区市政设施的排查和维护力度,已对醉氧公园、紫薇公园和湿地公园等其它区域的木座椅、木地板、栈道、木桥栏杆等市政设施进行了维修更换。五是因醉氧公园和紫薇公园部分陈旧木板较多,零星维修资金不足、难度较大,拟在2026年即将实施的“四公一农”项目中重点提升改造醉氧公园和紫薇公园的各项市政设施。六是根据县政府批示要求,督促项目特许经营单位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实施黄丹镇和杨村乡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目前两个项目已基本完成,进一步提升了黄丹镇和杨村乡的污水收集处理率,有效改善了当地环境。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管理水平存在短板,对城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日常清扫保洁监管存在漏洞,2025年3月,乐山电视台“环保曝光台”栏目曝光了“沐川县沐溪镇:小区周边垃圾堆积保洁需加强”问题,走访发现,海纳公馆小区外集中堆放点垃圾爆桶、未及时清运;园林绿化养护质量不高,四川尚科恒建筑工程公司承担全县70.2万平方米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实施效果较差,祥和小区外沿河花卉死亡后未补植,幸福大道、滨河路绿化带内杂草丛生、草坪内有2处建筑垃圾。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劳务公司学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修订的《乐山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导则》,不断提高园林养护质量;二是加强督促巡查、建立排查问题台账,立即对幸福大道、滨河路全路段的绿化带杂草和湿地公园草坪内2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对祥和小区外沿河的5处死亡花卉进行了补植;三是已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环卫管理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区域责任,每天加大巡查频次,督促环卫工人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避免爆桶问题发生。四是已于2025年9月25日对市政园林所副所长何帮均进行了谈话提醒。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垃圾分类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县城区已设置30个垃圾分类亭,但多数居民未按照要求分类投放。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9月22日完成《沐川县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印制,并多次在商超、农贸场等人员密集地开展经常性宣传,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基层治理指导欠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流于形式,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足、居民知情参与度低,走访发现多数居民不了解业主委员会情况,不清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途,2015年至2025年3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仅为2.63%。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各类会议机会,专题学习宣传住宅维修资金相关政策,印制宣传资料,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引导业主正确使用住宅维修资金完善、维修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目前已开展2次维修资金专题宣传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维修资金监管。已于2025年8月5日和2025年9月29日开展两次维修资金专项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日常监督检查未能深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突出。2023年、2024年分别受理工程质量投诉37件、45件;走访发现,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财政局宿舍楼小区和世纪锦城小区,施工现场无监理员和施工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县质安站进行安全质量检查340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46个,部门检查出重大安全隐患问题14个、企业自查出重大安全隐患问题6个,并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二是于2025年8月21日约谈了监理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严格监督施工单位,保障项目生产安全质量。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担当不足,助企纾困措施不实。市场提振措施乏力,促销活动组织滞后,2023年9月才举办首届房交会;2021年至2024年全县商品房销售量分别为708、682、384、201套,降幅较大,现库存房源达1300套,其中幸福里和江山和鸣天悦一期库存率分别高达43.1%、52.54%。企业帮扶缺位,引导房企转变建房观念适应市场需求不足,未有效搭建房企交流研讨、学习考察平台,现有房屋设计和小区环境与购房户需求存在差距,影响房地产市场拓展。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施行《沐川县深化城乡融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七条措施》,该措施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公告,购房补贴政策将继续于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执行,将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销售,化解去库存压力。二是拟定了《沐川县房地产营销方案》,待上报县政府审定实施。计划深入周边区县设置展点,开展购房政策宣传,展示我县房地产项目。三是搭建房企交流研讨平台,于2025年10月10日、21日组织开发商进行2次培训学习,提升楼盘品质。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保密工作落实落细存在不足”问题
7.保密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机关干部在单位互联网计算机上储存工作秘密、内部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把保密工作纳入局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于2025年10月22日党组会安排保密安全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对涉密文件等保密安全情况进行了自查,已完善《保密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保密制度。三是于2025年8月29日组织了中层及以上干部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8.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足,2022年至2024年局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以学习文件代替具体部署,仅提泛化性工作要求,未结合住建领域实际分析党风廉政风险点;未按规定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8月15日第18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党组书记听取了班子成员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9.制度体系更新滞后。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2021年以来仅对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下属事业单位县市政园林绿化所仍沿用原沐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订的《沐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绩效考核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局机关内部制度进行梳理,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更新完善,并于2025年10月22日党组会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二是根据目前全县园林绿化工作实际,2025年8月底前完善《沐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绩效考核办法》。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制度执行不严格。县环卫所2025年1月修订的《沐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入职管理办法》明确“入职基本条件应符合原则上男性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根据环卫工作特殊性,经双方协商约定,个别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但执行过程中把关不严,2025年1至4月新招录环卫工人中有6人超龄,其中1名女性环卫工人已年满55周岁。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9月29日完成《沐川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工人入职管理办法》修订工作,6名超龄人员已清退2人,其余4人已于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档案管理不规范。城乡建设三股、消防审验股档案堆放散乱,未按规定归档立卷、统一保管。
整改情况:已移交档案室,并将档案资料规范装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探头”“前哨”作用发挥不足,监督检查形式单一、频率不高,仅停留在列席局党组会议、查看资料上,日常监管不到位。监督质效不高,对住建领域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行业规定等核心业务了解掌握不够,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关键的主动监督少,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仅发现和处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问题线索1件1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住建局党组的沟通联系,提醒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2025年8月15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列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一次。二是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一次。三是对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驻村干部经费报销情况开展监督一次。四是开展公职人员和死亡人员租住公租房问题专项督查,发出监察建议书一份。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统筹推进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3.班子职责配置不够科学。存在非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环境治理、城市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园林绿化管护、环境卫生等重要领域工作,具体分管城市管理股一、市政园林绿化所、环卫所等多个关键部门及相关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容易造成责任缺失,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局党组于2025年8月15日第17次党组会上根据工作实际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环保等“一岗双责”,降低了廉洁风险。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不严谨。部分议题讨论流于形式,班子成员发表实质性意见少,以“无意见”简单代替“同意”表决,未体现集体决策的严肃性;大额资金支出审议把关不严,2023年第20次党组会一次性审议14笔大额资金支出,未严格执行逐项议定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决策和执行的有关规定,在后续的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进行了充分讨论,参会人员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二是严格把关大额资金支出审议,严格执行了逐项议定的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督促问题整改不到位。调阅下属3个党支部工作手册后,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未持续督促,整改不彻底,如:2022年9月、2023年4月调阅住保和市政园林党支部、环卫所党支部工作手册分别反馈了“2022年一、二季度未上党课”“2023年一季度未上党课”等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发现,2个党支部均未按要求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工作手册调阅,2025年第三、第四季度已按要求上党课;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坚持每季度对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对调阅反馈问题整改进行跟进落实,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2022年9月22日环卫所党支部、2022年10月22日住保和市政园林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均无“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议程;新一届支委会选举党支部书记议程未单独形成支委会会议记录,记入了当日党员大会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支委会对《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进行了学习,下属2个党支部已按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二是安排1名支部委员参加了《沐川县2025年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三是坚持每季度对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3个党支部均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其中环卫所党支部2022年、2024年组织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利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已认真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二是各机关党委坚持每季度对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三是督促住保党支部于2026年1月开展《关于印发〈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学习。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3月完成。
18.纪律处分讨论表决不严谨。2024年9月18日,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拟给予1名党员同志留党察看处分时,参会党员均为“加强学习,不触碰纪律底线”等非表决性意见,未对处分事项进行规范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全体党员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学习,增强了党性原则和纪律意识。二是各党支部进行了纪律处分讨论表决程序的学习,确保在工作中有类似的讨论表决严谨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9.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研究部署不够,2022年和2023年均未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4次召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安排整改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0.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自身建设等方面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销号。二是对已完成整改销号的任务,做到销号不销责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建立动态整改情况,持续抓好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巡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关于刘明泉信访件办理情况
刘明泉信访反映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房屋批建不符,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退款退房。
经我局核实,刘明泉购买房屋位于金星路口拆迁安置2号点住宅楼,项目审批材料完善,审批面积2250.08平方米,审批层数6+1F,购买房屋号为1单元701,系其爱人王晓燕于2013年9月与该区域安置户刘平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018年2月刘平富儿子陈文静办理了该房屋不动产证,目前该房屋可正常交易和过户,相关过程和诉求,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已详细反映。综上,信访人反映房屋无法办理过户不属实,房屋批复和建设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退款退房属民事纠纷,不在我单位受理范围。
(二)关于修补后的路面与井盖确实存在凹凸不平问题的办理情况
《关于移交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有关信访事项的函》(﹝2025﹞-30)反映的沐川县城区街道上有很多下水道井盖出现凹陷现象(比如县人社局外、沐川县公安局外、西蜀大酒店外路面等),给居民出行和交通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
经我局调查核实,发现城区因管线项目施工开挖道路多,多数凹陷井盖产权属水厂、电力、通信等部门,少数为市政雨水井盖,部分井盖有异响,影响市民。我局已采取措施:3月26日对中桥街西蜀酒店外和县人社局外井盖重新安装并设橡胶垫;4月14日召集各管线部门开会,要求排查并督促整改,确保井盖与地面高差在5mm以内;结合五月和六月项目,已完成多条街道不规范窨井盖整治,确保井盖与路面平整一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3)460-2670;邮政信箱:沐川县沐溪镇建设街158号附4(邮政编码:614500);电子邮箱:25918699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