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50506;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doc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