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主扣押财物认领公告
我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在沐川县永福镇万寿村7组扣押3865.5公斤未脱壳稻谷。经多方调查,暂未能查明该财物合法权利人。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发布认领公告。请财物所有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凭证、权属证明等材料,前往沐川县公安局办理认领手续。
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按无主财物处置。
联系人:贺警官
联系电话:0833-4602270
地址:四川省沐川县中桥街299号
沐川县公安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