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公告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49号

发布时间: 2026-09-07 信息编辑:自然资源局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梨园街338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方式:0833460931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刘应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沐川县利店镇兰桥街76、78号

沐房监证字第0010750号/沐国用(2000)字第3110号

    周忠南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9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