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沐自然资公〔2026〕4号
沐川县公安局向我局申请确认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初步审查,该宗地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序号 | 申请人 | 坐落 | 面积(㎡) | 四至 | 用途 | 备注 |
1 | 沐川县公安局 | 沐川县永福镇永丰街241号 | 165.09 | 东:永兴村二组,南:永兴村二组、永福镇人民政府,西:永福镇人民政府,北:永福镇人民政府 | 机关团体用地 |
如对以上宗地使用权或者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对该宗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等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33—4607369。
特此公告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