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81号
曾传进、袁春、袁三才、袁羽婷因保管不善,将川(2022)沐川县不动产权第000032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曾传进、袁春、袁三才、袁羽婷
2026年10月23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