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沐川县公租房申请人员的公示
根据《沐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公租房实行自愿申请、分级审核、分批公示的制度。公租房申请人向社区提出公租房申请后,经社区初审,沐溪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保中心最后会同公安、人社、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以下4位申请人符合《沐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公租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欢迎拨打举报电话0833-4609267,如实提供线索。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进行分配。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