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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23 信息编辑:沐川县生态环境局 字体:【
乐市环审沐字〔2026〕4号 关于茨竹乡友爱村与四川交建寺坪矿业共建集体经济建筑用石灰岩加工生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关于2026年623日作出的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23日,我局对1个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23日-2026年7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4609122

   沐川县沐溪镇虎溪中路2号

   614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茨竹乡友爱村与四川交建寺坪矿业共建集体经济建筑用石灰岩加工生产配套项目

乐市环审沐字〔2026〕4

2026年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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