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沐28”茶树种苗采购项目
沐川县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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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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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MZCDY2015-10号
项目名称:“川沐28”茶树种苗采购项目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
一、采购邀请函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受托,就沐川县农业局“川沐28”茶树种苗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川沐28”茶树种苗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MZCDY2015-10号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川沐28”茶树种苗253.3256万株,最高限价:48.1319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名单:四川一枝春茶业有限公司。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鲜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与报价的,应具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及法人代表与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提供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地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七、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
2、地点: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缴纳。
十、联系人及电话:
罗女士、李先生 : 电话:0833-4608683
传真:0833-4608683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项目要求
(一)货物规格、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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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规格、质量要求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总价 (万元) |
供货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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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沐28”茶树种苗 |
一年生无性系茶苗,苗木根系发达,侧根3条及以上,新鲜健壮,无机械损伤;品种纯正,纯度98%以上;无检疫病虫危害;种苗木质化高度在20㎝以上,苗木地上部分3㎝处茎粗达2㎜以上。 |
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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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3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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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供货时间及地点:
2、包装要求:稻草包护根部,定额打捆包装,每包100株一小捆,400株为一大捆。
3、运输时限:供货商起苗并运输到指定供货地点的时间不超过15小时。
4、提供详细的栽培技术资料并派人实地指导,确保总体平均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验收:
供货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5%抽样按上述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交付签字即确认。
(四)付款:
(1)茶苗全部交付完成后支付货款总额的100%;
(2)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总货款的5%,在合同签订时交沐川县财政局保证金账户,质保期一年,茶苗总体成活率在95%以上则全额无息退款。
三、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适用于本单一来源谈判中所述货物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定义
(1)“采购人”是指委托交易中心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沐川县农业局。
(2)“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单一来源文件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政府采购机构”是指依法进行集中采购的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二)商务要求
1、通过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格预审允许参加投标,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响应性文件编制及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响应性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封面。
(2)投标函及声明(格式)。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详细说明、技术资料、对项目要求的响应、项目完成计划、企业业绩和资料。
(4)报价部分。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货物的总价(开标一览表),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运输、检疫、税金等相关全部费用。
(5)商务部分。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其它资格证明以及货物承诺等。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单一来源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5 年11月4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14:30前。
地点: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响应性文件应于谈判采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交易中心指定的地点。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交易中心将拒收。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且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
3、响应性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
(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修改
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表公告,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七)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交易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谈判
1、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3、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应就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市场价格、货物承诺等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经过商务谈判一时不能达成谈判目标时,应暂停谈判,谈判小组分析具体原因,然后再择时进行下一轮谈判。
(2)谈判小组经过谈判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质量、性能、服务等符合采购需求且不超出采购预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1、交易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提出废标,并进行重新采购。
(十)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交易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质疑供应商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沐川县财政局投诉。
四、投 标 书
沐川县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MZCDY2015-10号
项目名称:“川沐28”茶树种苗采购项目
投标单位: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总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投标供应总量为 株,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天。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单位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7、我方理解即使未成为中标供应商,贵单位可以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开户行: 帐 号:
日 期: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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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川沐28”茶树种苗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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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数额 |
人民币小写:5000.00元 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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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形式 |
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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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数量:253.3256万株 |
注:报价包含货物、运输(含上下车费)、检疫、税费等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投标货物响应
主要对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服务要求作响应性描述。
四、质保、售后及项目完成计划
五、报价人实力及合同执行能力介绍
1、报价人硬件条件介绍。如场地或基地图片、文字说明;
2、报价人软件条件介绍。如企业的技术人员人数、管理水平等;
3、2013年以来的业绩介绍。
六、关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自我单位合法经营以来,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且无违法、违规的记录。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