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续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沐府土〔2022〕43号
沐川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续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沐自然资〔2022〕13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原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经县人民政府(沐国用〔2013〕第1902号)批准使用的,位于沐川县底堡乡大田坝街214号的408.0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出让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沐川县供电分公司使用。
二、土地用途设定为商务金融用地,续期年限40年,截止日期为2054年5月1日止。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24.48万元,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
此复。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