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8线沐川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MZCTP2017-7号
项目名称:G348线沐川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
采购项目
沐川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同编制
二○一七年八月
目 录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沐川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的委托,拟对G348线沐川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文件编号:MZCTP2017-7号
二、谈判项目名称:G348线沐川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谈判项目简介:购买超限检测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原件备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核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谈判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方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八、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23 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九、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21 日至2017年 8 月 22 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或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833-4608683。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质材料:
①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人联系电话);
③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用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电话报名者请将以上材料各一份发送至QQ邮箱:845121712内。)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十、谈判时间:2017年 8 月 24 日14: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开始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电报、传真的响应文件。
十一、谈判地点: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十二、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 沐川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通讯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梨园街5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90680297
采购代理机构: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
电 话:0833-4608683 传 真:0833-4608683
联 系 人:张先生、李先生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8月 18 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本表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事宜,以后列相关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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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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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项目名称 |
G348线沐川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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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文件编号 |
MZCTP20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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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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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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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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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最高限价 |
37.5 万元(含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收等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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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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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要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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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付款方式 |
验收合格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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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履约 |
本次谈判项目只设一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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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
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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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有效期 |
谈判活动开始后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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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 |
金 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需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收款单位: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8月 23 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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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备选谈判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谈判方案,谈判后现场进行最后报价(详见本章第十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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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谈判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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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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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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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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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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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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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 8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谈判地点: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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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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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和本项目报价特别说明 |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采购文件载明对供应商失信行为进行处理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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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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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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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节能环保政策 |
1.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控器)、节水产品(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3.凡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2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如有相关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提供相关产品页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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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谈判文件中资质要求,技术指标、参数,商务服务要求等采购方案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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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谈判和报价。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沐川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方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交易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报价供应商”即“供应商”系指报名登记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2)向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谈判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谈判费用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包括考察现场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6、谈判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7、谈判保证金
7.1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收款单位: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 3871 0104 0009 655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23 日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凭据须复印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
7.2 谈判保证金在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提交;
7.3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7.4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5 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6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单位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活动期间供应商无故退出谈判活动的;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
(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的。
8、履约保证金
8.1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以证明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
8.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项目的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供货或经验收不合格的;
(2) 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后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影响的。
8.3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收款人一次性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的除外)。
9、关系投标人限制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置
9.1 响应文件中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应作为一个响应人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响应人。
9.2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9.3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5 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6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9.7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9.8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成交资格。
9.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2、谈判须知;
3、技术参数要求;
4、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标准;
5、附件。
根据本章第三条“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的任何时候,交易中心均可主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根据谈判情况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1、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1 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谈判申请及申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则无须提供);
4、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2015或2016年经审计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2016或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票据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8、具有相关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9、投标人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凭据复印件。
2、采购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2.1 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其他响应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谈判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产品明细表;
(4)商务、技术偏离表;
(5)产品在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服务电话(加盖公章);质保期内的质保内容与范围、售后响应时间等(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等;
(7)交货和验收方案;
(8)其它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9)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价格、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后,编写供应商响应文件;
2、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3、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供应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谈判无效;
4、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6、供应商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独立装订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为无效投标),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二份。
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文件均须用不褪色的蓝或黑墨水书写或者打印,报价表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8、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0、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纸袋或信封密封。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谈判中的所有条款、事项,详细了解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要求后再制作响应文件,并完全作出实质性地响应;如有偏离的,应单独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附在其响应文件中。
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于2017年8月 24 日 14时30分前送达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206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大楼14楼)。
2、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在谈判开始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3、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1、谈判要求
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活动;
2、开标程序
2.1供应商和采购人、监管人员签到;
2.2 主持人宣布谈判活动开始;
2.3 介绍谈判项目情况并宣读供应商名单;
2.4宣读谈判纪律和注意事项;
2.5交易中心就有关问题作相应说明;
2.6供应商向谈判小组提交响应文件;
2.7对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2.8开启响应文件;
2.9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仔细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活动。
3、谈判程序
3.1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签到并抽签排序;
3.2谈判小组按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谈判;
3.3 陈述、谈判。供应商的陈述时间最多10分钟。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其他响应文件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产品质量、优惠价格、技术要求、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3.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
3.5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由其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6评审委员会经与供应商谈判和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谈判,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该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将淘汰该供应商,不允许其参加报价;
3.9 最后报价。谈判小组确定谈判轮次及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应当在评审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委员会。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91供应商可以在谈判结束后现场报价,而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3.92最后报价未超过预算价,谈判小组将将推荐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形成评审报告;
3.9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3.94宣布谈判活动结果;
3.95宣布谈判活动结束。主持人宣布谈判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4、采购终止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6)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7)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8)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5、公示结果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谈判结果,公示期结束,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谈判小组的职责
谈判小组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川财采〔2008〕38号)等相关政策法规,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负责审查、谈判、推荐出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并严格保密谈判内容。
2、修正依据
若文字大小写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参谈文件正本与参谈文件副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参谈文件的参谈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参谈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审查内容
3.1 谈判小组在谈判时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前,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审查供应商技术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2 谈判小组将审定供应商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3.3 谈判小组判断供应商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4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3.5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
3.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报价的有关要求
1、报价包括的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提到的报价(包括最后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所需货物、备品备件及其税费、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以及使所报全部产品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的价格。
2、本次竞争性谈判设有最高限价。
1、成交原则
1.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中作出的最低报价作为中标价。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人.
1.2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情形
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依次按以下办法优先: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的;②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③符合《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
1.3在供应商满足上述1.2条款的前提下,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4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1.5第一成交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差额的,交易中心有权顺延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人或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成交程序
2.1 谈判小组将审查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按照报价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2.2 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后,交易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交易中心在取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交易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内容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4、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
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向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和《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乐市财政采〔2015〕19号)规定程序办理。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具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方、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方、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国家现有规范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将可能要求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抽样,进行破坏性检测,以检测产品质量、原材料是否达到采购要求。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项目概述:采购超限检测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最高限价:37.5万元(含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收等所有费用)。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要求地点。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约定。
四、验收方式:
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国家现有规范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将可能要求相关质检部门对产品抽样,进行破坏性检测,以检测产品质量、原材料是否达到采购要求。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由乙方将货物送到所涉及的村社。
(2)乙方须指派专业人员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免费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
(1)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按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地点进行供货,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对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报告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签署《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备存,并退付履约保证金,与验收相关的其他材料作为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
(2)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方不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3)成交供应商应将货物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交采购单位验收,供应商的成交报价包括货物验收并派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
八、履约保证金:
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出具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九、采购清单:
(一)、高速石英晶体不停车预检检测系统: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
1 |
高速动态石英晶体称重传感器 |
1.传感器测点间误差:≤±5%; 2.速度范围:0~200km/H; 3.检测精度:符合ASTME1318Ⅲ类标准; 4.平均总重误差范围:≤±5%; 5.置信度:≥95%; 6.额定荷载能力(单轴):≥40t; 7.过载能力(单轴):≥150%; 8.速度误差:≤±1%; 9.轴距误差:≤100mm; 10.流量检测精度:≥99%; 11.输出信息:日期和时间、车速、车轴数量、轴重、轴组重、总重、分类类型、总轴距、车型、车长、车道号、数据记录序号、违例类型代码、车辆加速度等; 12.供电方式:AC220V±10%,50Hz±2Hz; 13.设备防护等级:称重设备为IP68,控制设备:IP65,防尘等级:GB4208,防水浸泡深度:1m;★ 14.工作温度:-45℃~80℃;湿度:0~95%; 15.计重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协助联系法定检定机构进行首次检定,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米 |
24 (三排) |
||||
|
2 |
高速地感线圈及控制器 |
线圈截面积:≥1.0mm2; 线圈匝数:3~4 匝; 馈线长度:<20m; 电感范围:15~2500μH,15~180KHz; 工作电压:12±0.5V,电流<50ma; 反应时间:≤40ms,恢复时间≤80ms; 工作环境范围:-40℃~+80℃; 输出方式:电平输出; |
套 |
2 |
||||
|
3 |
高速数据专用采集器 |
1.高速200KHz动态16路自动采集,单向8车道或双向4车道存储车辆载荷信息,经程序运算出路面承受的车轮载荷参数及车辆轴距、轴数、车速等参数; 2.对正常通过车辆进行监测,不影响道路通行能力; 3.对存储信息进行分类检索及历史查询; 4.进行公路交通流量的统计、分类和信息储存,提供实时、定时传输接口; 5.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20000小时; 6.信号传输方式:RS422/RS232/RS485 多种接口实时传输; 7.电源:AC220V±15%,50Hz±1Hz; 8.工作温度:-40℃~+80℃;i.湿度:0~95%; |
套 |
1 |
||||
|
4 |
野外 机柜 |
1.外形尺寸:按照实际定制;
2.电源防雷及漏电保护信号防雷,控制箱接地,匹配电缆, |
套 |
1 |
||||
|
5 |
工控 计算机 |
CPU:≥intel酷睿i5 6500;4G内存DDR3 SDRAM最大支持16G内存;硬盘大于等于1T”7200转HDD/SSD,1个PCIex1插槽,2个PCI插槽;两个RS-232/422/485串口,两个网口,四个USB3.0接口★ |
套 |
1 |
||||
|
6 |
A/D 采集卡 |
处理数据信号 |
块 |
1 |
||||
|
7 |
D/A 转换卡 |
处理数据信号 |
块 |
1 |
||||
|
8 |
高速预检系统软件 |
具备完善的交通流量统计能力,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简单易学。采用图形化控制界面,设计简捷、功能一目了然,具备如下功能: 1.实时给出通过传感器能够自动识别车辆的轴载荷、轴类型、轴距、轴数、车重、车速、车型、车牌号码等详细信息,并予以保存; 2.根据设定的限制参数可迅速判断出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对过滤出的“超载”信息在软件显示界面上给出警告标志(具有声光报警提示); 3.通过信息板对超载车辆予以引导; 4.支持对车辆信息的历史查询和统计,以及对系统参数的动态配置; 5、该系统能有效整合现有固定超限检测站的所有设备,无需另外开发接驳程序,使预检和复检合二为一,确保整个系统的良好运行,预留短信、邮件、彩信通知接口 |
套 |
1 |
||||
|
9 |
开关 电源 |
5-24V |
块 |
1 |
||||
|
10 |
安装胶料 |
石英传感器胶料 |
桶 |
16 |
||||
|
11 |
高速可调桥盒 |
速度调节 |
个 |
3 |
||||
|
12 |
电荷 放大器 |
1.单排一个放大器,供电电压:DC 15V~30V; 2.供电电流:≤25mA;
|
个 |
3 |
||||
|
可控数据优化部分 |
||||||||
|
1 |
电线电缆 |
RVV3×1 |
米 |
500 |
||||
|
2 |
通讯光纤 |
单模四芯 |
米 |
500 |
||||
|
3 |
光端机 |
1个1000Base-X 光口,1个10/100/1000Base-T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
套 |
1 |
||||
|
4 |
LED可变情报显示屏 |
1.单屏面积为3m×2m,采用间距为10mm 的单基色(红)显示屏; 2.像素点(点/㎡):10000(管芯间距 10mm); 3.单元板尺寸(mm):288×144,单元板点数(点×点):16×32; 4.供电方式:AC220V/50HZ ±10%,功率500W/㎡; 5.发光点颜色:红色LED 采用铝、铟、镓、磷(kLlnGap)四元素管; 6. LED平均寿命:100000 小时; 7.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0小时; 8.防护等级: IP65,采用抗风型箱式结构; 9.扫描方式:1/4扫描,刷新频率:≥120帧/秒,帧频:≥60帧/秒,灰度:256级; 10.显示内容:超限车辆车牌号、总载质量、轴数、超限质量、超限率及其它设定的信息等; |
块 |
1 |
||||
|
5 |
多功能串口转换器 |
RS232,485信号半双向转换,一路RS485信号输出; 无需外供电源; 可热插拔,只用RX和TX,串口保护。 技术参数: 速率0-115200BPS |
套 |
2 |
||||
|
车牌识别系统 |
||||||||
|
1 |
车牌识别系统 |
CCD智能高清摄像机≥500万像素;车牌识别率(白天、夜晚24小时)≥95% |
套 |
2 |
||||
|
2 |
LED 补光灯 |
有效补光距离16m~25m;工作环境-25~+70℃ |
套 |
2 |
||||
|
防雷系统部分 |
||||||||
|
1 |
视频信号防雷模块 |
XPFL-X-BNC75/24 |
块 |
12 |
||||
|
2 |
电源模块A |
PT-40D |
块 |
3 |
||||
|
3 |
电源模块B |
PT-20D |
块 |
1 |
||||
|
4 |
地网及附属配件 |
电源线、角铁、降阻剂等其它附属配件 |
套 |
1 |
||||
|
固件及辅助材料 |
||||||||
|
1 |
F型LED杆架 |
1.承载重量:≥1000Kg; 2外形尺寸:臂展3米,净高6米; 3.采用地笼式C40钢筋混凝土浇筑基础结构 |
套 |
1 |
||||
|
2 |
F型悬臂杆架 |
主要用于安装车牌识别系统、智能闪光灯及监控摄像机等;a.承载重量:≥200Kg;b.外形尺寸:长4米,净高5米;c.抗风强度:≥40m/s,300Mpa;d.整体热浸锌底层处理,二次表面喷漆等防腐新工艺;e.采用地笼式C40钢筋混凝土浇筑基础结构 |
套 |
1 |
||||
|
3 |
钢管 |
Φ50 |
批 |
1 |
||||
|
4 |
螺纹钢筋 |
Φ20 |
吨 |
0.5 |
||||
|
5 |
基座混凝土 |
C40商品水泥混凝土 |
M3 |
10 |
||||
|
6 |
其他辅料 |
管线 |
批 |
1 |
||||
|
7 |
路面基础施工费 |
路面开挖浇筑C40商品水泥混凝土,更换路尺寸(长×宽×厚):10米×8米×0.3米 |
项 |
1 |
||||
|
8 |
设备安装调试费 |
|
|
|
||||
|
9 |
其他设备 |
除上述设施设备外,还需满足预检功能需求的相关设施设备 |
|
|
||||
(二)、监控系统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
1 |
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 |
16路H.265、H.264混合接入/80M接入/80M存储/160M转发/1U/2盘位/1个HDMI、1个VGA,异源输出,HDMI支持4K,VGA支持2K显示/报警4进1出/8路1080P或2路4K H.265、H.264混合解码/1个千兆网口/1个USB2.0,1个USB3.0/Smart 2.0/ANR/智能检索/浓缩播放/车牌检索/人脸检索/热度图/客流量统计/视频摘要回放/分时段回放/超高倍速回放/双系统备份 |
套 |
1 |
|
2 |
存储硬盘 |
3T |
块 |
2 |
|
3 |
高速预检监控摄像机 |
采用1/2.8" CMOS图像传感器1920×1080;最低照度:彩色:0.02Lux @ (F1.6,AGC ON)黑白:0.002Lux @(F1.6,AGC ON)0 Lux with IR;图像传感器:1/2.8"Progressive Scan CMOS;焦距:4.3-129mm, 30倍光学以上;红外照射距离:大于等于150米;巡航扫描:8条,每条可添加32个预置点 |
套 |
2 |
|
4 |
高清全景摄像机 |
采用1/2.8" CMOS图像传感器;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30fps,1280×720@30fps,红外距离大于180米;支持20倍光学变焦以上;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05Lux,黑白0.0005Lux,0 Lux with IR;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25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垂直手控速度不小于120°/S;水平旋转范围为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10°~90°;含安装支架。 |
台 |
2 |
|
5 |
货场监控摄像机 |
采用1/3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0. 01Lux@F1.2(彩色模式);0.001Lux@F1.2(黑白模式);0Lux(红外灯开启);镜头焦距2.8mm~12mm;日夜转换模式:ICR红外滤片式;宽动态达到120dB;通讯接口: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RS-485接口;电源供应:DC12V±10% / PoE(802.3af);红外照射距离:10-30米。 |
台 |
2 |
|
6 |
执法大厅半球摄像机 |
采用1/2.7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0. 01Lux@F1.2(彩色模式);0.001Lux@F1.2(黑白模式);0Lux(红外灯开启);2.8mm/3.6mm/6mm镜头可选;日夜转换模式:ICR红外滤片式;宽动态达到120dB;通讯接口: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RS-485接口;电源供应:DC12V±10% / PoE(802.3af);红外照射距离:10-30米。 |
台 |
2 |
|
7 |
检测区监控摄像机 |
采用1/3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0. 01Lux@F1.2(彩色模式);0.001Lux@F1.2(黑白模式);0Lux(红外灯开启);镜头焦距2.8mm~12mm;日夜转换模式:ICR红外滤片式;宽动态达到120dB;通讯接口: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RS-485接口;电源供应:DC12V±10% / PoE(802.3af);红外照射距离:10-30米。 |
台 |
2 |
|
8 |
车道监控摄像机 |
采用1/2.7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最小照度:0.01Lux@F1.2(彩色模式),0.001@F1.2(黑白模式);宽动态达到120dB;图像分辨率:1920×1080;1个RJ45 10M / 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1个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电源供应 AC24V±10% / DC12V±10% / PoE(802.3af);含焦距8-40mm镜头和室外型摄像机护罩。 |
台 |
2 |
|
9 |
液晶电视 |
55寸 |
台 |
1 |
|
10 |
辅材 |
线缆(预埋线备用1套)、管材、立杆、支架等 |
批 |
1 |
备注:摄像机必须为同一品牌。
(1)查询统计功能:用户可根据时间、车牌、班次等进行搜索;
(2)车辆黑名单管理:对冲岗、逃逸等违法车辆可设置黑名单、进行实时识别提醒;
(3)密码注册管理:加强对各当班中队上岗密码注册、建立独立数据库。 设置高级管理员进行检测数据管理;
(4)执法办公文书自动生成打印;
(5)系统检测数据能实时通过网络远程传输至路政管理中心。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说 明 |
|
1 |
谈判申请及申明 |
有效 |
签字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2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新版营业执照) |
有效 |
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有效,正本中为原件(法人参加报价则无需提供) |
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4 |
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5 |
投标人2015或2016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审计报告 |
有效(新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6 |
投标人2016或2017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票据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7 |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 |
有效 |
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
|
7 |
具有相关能力的承诺函 |
正本中为原件 |
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
8 |
投标人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凭据 |
有效 |
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鲜章 |
注意:1、核查原件项未提供原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报价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G348线沐川超限检测站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注:两部分响应文件独立装订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代表签章:
2017年 月 日
谈判申请及申明
致: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谈判文件编号为 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申报人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谈判,我方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天;
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真实的证据或资料;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安装,并交付采购方验收、使用;
4、如我方成交后,将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并谈判文件要求保证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如因我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我方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方、其它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方、政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手 机:
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谈判项目编号)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
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日期: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可不需要提供。)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 量
|
总 价 (万元) |
交货时间 |
备注 |
|
1 |
|
|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品牌型号 |
规格 |
制造厂/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是否 进口产品 |
备注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6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
内容 |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
商务
偏离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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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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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日 期:
售后服务计划,包括产品技术支持、维修等计划,以及以后的维护方案和资费政策等内容。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我单位承诺已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和本采购通知书的规定要求,全部在报价文件中反映了我公司的诚信情况。
四、我单位承诺不存在在2家以上的供应商中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五、我单位必须承诺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行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在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川政采谈[ ] 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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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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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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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