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明珠】
欢迎光临本站!
无障碍浏览
|
个人中心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进入关怀版
网站首页
沐川概况
要闻动态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组织机构
专题专栏
现在位置:
首页
>
专题栏目
>
生态环境
>
环保宣传
环保部门不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发布时间: 2018-02-05 信息编辑:沐川县生态环境局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国家环保部《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环发【2014】149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对环保核查工作制度有关问题解释的复函》(环办函【2015】207号)以及四川省环保厅《关于不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复函》(川环函【2015】1365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不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微信
请使用微信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