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
2020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政法委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1
二、收入决算表 31
三、支出决算表 3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沐川县委政法委为党委序列正科级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有: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5.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6.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0年主要开展了对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和进场,维护国家重要敏感时期社会稳定。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沐川、法治沐川建设,完成综治中心和 “雪亮”工程建设任务,强化特殊人群的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使用“大调解”工作平台,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有5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股级事业单位—综治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股、维稳股、政工股、法治股。
纳入政法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沐川县政法委收入总计609.31万元、支出总计825.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75.77万元,减少22.39%;支出增加286.06万元,增长53.0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建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0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3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2万元,占28.23%;项目支出592.41万元,占71.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9.31万元、支出总计825.4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75.77万元,减少22.39%;支出增加286.06万元,增长53.0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建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6.06万元,增长53.0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工资调资、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建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5.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9.49万元,占94.43%;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5万元,占0.4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1万元,占2.16%;卫生健康支出5.58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19.05万元,占2.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25.43,完成预算88.5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当年预算364.29万元、上年结转181.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1.23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项目开展进度付款,结转下年使用94.59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7.68万元,完成预算100%,该笔资金为上年结转资。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当年预算12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司法救助金年末才下达,故结转为下年使用。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100%。该笔资金为上年结转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9.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独生子女保健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预算93.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千方百计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4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5万元,占5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车辆费用比较固定,加之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增长也未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处理突发事件、外出乐山等地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完成预算9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4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在全国、全省重大会议、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打击邪教工作支出2.65万元,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司法体制改革、平安沐川等工作支出1万元,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全县政法工作支出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主要用于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9万元,比2019年增加10.67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扎实推进平安沐川、法治沐川建设;强化特殊人群的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加大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工作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沐川县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0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机关日常工作运转,项目资金保障了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组织政法队伍建设,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法,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任务。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020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全年兑现119人监护人的补助28.44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的关心关怀。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44万元,执行数为28.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及时给予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资金补助,加强了对易肇事精神病人管控,全年未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的关心关怀。发现的主要问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反应补助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偏低,希望能够提高补助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对符合条件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全部实行以奖代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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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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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0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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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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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0万元 |
执行数: |
28.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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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8.4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8.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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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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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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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全年不能发生一起精神病人易肇事肇祸事件。 |
按要求100%的完成了项目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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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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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
每人按200元/月补助 |
完成119人监护人的补助(其中1人补助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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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年未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 |
完成率100% |
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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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质量指标 |
群众对奖补资金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
97%以上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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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含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外交(类)…(款)…(项):指……。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6.教育(类)…(款)…(项):指……。
17.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24.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25.农林水(类)…(款)…(项):指……。
26.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8.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9.金融(类)…(款)…(项):指……。
3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31.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32.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3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列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沐川县委政法委为党委序列正科级工作部门,无下属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有5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股级事业单位—综治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股、维稳股、政工股、法治股。
(二)机构职能。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5.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6.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沐川县政法委2020年在编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93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2.02万元,占100%。收入决算总计比2019年减少175.7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2万元,占28.23%;项目支出592.41万元,占71.7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县委政法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整体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自评情况来看,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考核自评得分100分(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个别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不准确、不完善,绩效管理信息支撑工作有待加强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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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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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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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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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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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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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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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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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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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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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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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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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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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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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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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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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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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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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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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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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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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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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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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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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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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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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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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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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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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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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附件2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度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
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沐川县综治委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沐川县关于实施以奖代补落实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一是建立机制。建立 “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家庭主动承担、财政经费保障、基层组织监督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机制,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二是补贴对象。实施以奖代补的对象为在我县登记并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的监护人。三是经费保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补贴,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实行以奖代补,此项经费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申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足额拨付。对监护人按月进行考核,每人每月奖补经费200元。四是发放程序。奖补经费由监护人在每半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沐川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工作补贴申领审批表》,向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审核,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审批,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发放。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以奖代补经费,由政法委发放。2020年,按照市财政局、市委政法委《关于将3-5级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患者看护管理人员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将监护人监护工作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到个人账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病患者看护管理人员全部纳入项目补助范围,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每人按200元/月补助,每半年进行考核后予以发放,全年不能发生一起精神病人易肇事肇祸事件。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项目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书记熊严原任组长,项目负责股室、办公室、财务人员任工作人员,按上级要求对照工作方案开展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1-12月,政法委授权支付申报119人28.44万元,财政批复 28.4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根据《沐川县关于实施以奖代补落实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县委政法委在编制预算时就将该项资金30万元编入预算,报县财政局审定。
2.资金到位。县财政局报经县人代会审议后,将该项资金指标足额下发到大平台。
3.资金使用情况。全年分两次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119名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8.4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精神病患者及监护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实际人数和标准申报资金,并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监护人个人卡中。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 项目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县委政法委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流程为:监护人填写申报表—村(社区)、派出所、乡镇政府加注意见—报县委政法委审批—县委政法委汇总金额向县财政局申报资金计划—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县委政法委按照一卡通平台程序发放—兑现到个人银行卡。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1-12月政法委授权支付申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28.44万元,年终截止完成支付28.44万元。
2.资金管理情况: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三) 项目监管
1.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组织实施情况:按照项目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按要求100%的完成了项目任务量。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标准。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按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规定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建立健全了 “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家庭主动承担、财政经费保障、基层组织监督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机制,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未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和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经费28.44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该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法和测算依据都科学合理,所有开支均据实申报,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及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满意度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有关建议
建议县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对符合条件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全部实行以奖代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沐川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