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沐川县森林公安决算
2020年度
四川省沐川县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 9月 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18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19-23
第五部分 附表......................................................................................................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保护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和森林火灾刑事案件;负责查处涉林的治安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现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协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巡护工 作;承办县政府、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森林防灭火工作:2020年以来共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题学习1次,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执法和安全培训2批次65人,采购了一批防护装备,制作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警示教育片二部。
案件查处方面:2020年共办理涉林行政案件9起,处罚9人,上缴罚没收入12.66万无。涉林刑事案件立案18起,破案18起,移送起诉13起,移送起诉15人。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属沐川县林业局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股、刑侦治安股三个内设机构,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舟坝派出所一个派出机构。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8.3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9.34万元,下降15.8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及2020年减少了省级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020年支出总计215.9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7.69万元,下降11.37%。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减少、2020年减少了省级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划在五马坪管护站使用,所有经费都在五马坪管护站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35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5万元,占96.5%;项目支出7.56万元,占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8.35万,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31万元,下降15.5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和2020年减少了省级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4.9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67万元,下降11.77%。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减少、2020年减少了省级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划在五马坪管护站使用,所有经费都在五马坪管护站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8.67万元,下降11.7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还因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划在五马坪管护站使用,所有经费都在五马坪管护站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30.95万元,占6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93万元,占5.09%;卫生健康支出(类)4.04万元,占1.88%;农林水支出(类)55.17万元,占25.67%;住房保障支出(类)13.82万元,占6.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4.91,完成预算99.5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0.95万元,完成预算9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又因疫情原因减少接待。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8.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2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7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又因疫情原因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9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5.2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7万元,下降34.85%。主要原因是有一部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财政应返还执法办案资金中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1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7万元,下降60.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又因疫情原因减少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友邻森林公安及其他区县来人业务知识学习交流和案件办理等方面。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8万元,比2019年增加0.32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公办电脑等设备购买时间长,维修费用相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沐川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无项目预算编制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更好地保护了沐川县森林资源,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和监督(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属沐川县林业局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股、刑侦治安股三个内设机构,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舟坝派出所一个派出机构。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保护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和森林火灾刑事案件;负责查处涉林的治安案件;负责森林火灾现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协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巡护工 作;承办县政府、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数为12个,其中:沐川县森林公安局舟坝派出所公安专项编制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35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5万元,占96.5%;项目支出7.56万元,占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为进一步推进森林公安目标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要做到专款专用,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森林公安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目标实现。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的使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森林公安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3、支出控制。2020年森林公安所有资金支出都按照财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本着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县财政年初下达的控制数使用,并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严管理、从严控制,规范报账。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11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了0.59万元。
4、预算动态调整。按时完成基础信息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无预算编制错误。按质按时完成报送预算及决算编制等工作,及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说。
5、执行进度。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规合法,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6、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度,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宣传,严厉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二是加强对各类涉林刑事、行政案件的查处,2020年共办理涉林行政案件9起,处罚9人,上缴罚没收入12.66万无。涉林刑事案件立案18起,破案18起,移送起诉13起,移送起诉15人,有效得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的稚定。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从而提高办案效率。
7、违规记录。我局在2020年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让财政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使办案民警能全身心投入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去,从而进一步提高案件破案率,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打好坚实基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县森林公安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森林公安虽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方面,年初在编制预算时,不能准确预测当年需采购的计划清单,导致不能准确编入政府采购计划。
(三)改进建议。1、继续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带动作用。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各项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偏差。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