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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9-17 信息编辑:沐川县司法局 字体:【

2020年度

沐川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91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4

附件1--------------------------------------------------------------------------------24

附件2----------------------------------------------------------------------------------2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选、资格审查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监督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牵头揽总、协调督导职能,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印发《2020年沐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查漏补缺,全力做好迎检系列准备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利用“3.8”、“3.15”、“4.15”、"6.26"、扶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专题讲座、旁听调解、送法入户、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汇演等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举办法治文艺专题汇演4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3万余条,受教育人群2.5万余人,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1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46(其中参与县疫情防控工作决策12次);审查政府及部门各类文件129件(其中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1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6份;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拆除违法建筑)3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3份;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57份,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57份,涉及标的6.2亿元;清理与民法典不相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

2)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证管理,年审执法证298人;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245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报名培训考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结6件(其中维持5件、撤销1件),正在审理中2件;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4件,一审审结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裁定变更被告1件、撤销1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5%,100%执行生效判决。

3)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专题调研。深入13个乡镇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改进工作的措施。二是开展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收集研判。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未发现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对照《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梳理我县已完成事项和存在的问题,牵头部署法治政府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全力收集2016年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佐证资料,顺利通过市政府第三方评估。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排部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工作,迎接省市的督查。同时结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开展案件评查,通过案件评查检验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质量。

3.强化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1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65人,解除848人,累计受委托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564件。目前在册人数116人,其中缓刑104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管制5人。2020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8人,解除79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案件74件,对社区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训诫2人次,警告4人次,提请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收监1人,居住地变更转出1人。建成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1个,接受全市社区矫正交叉检查和县检察院执法检察各2次,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4次,开展“文化引领、四德夯基、助力新生”教育帮扶活动143余次,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网格化管理,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实行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基站定位全覆盖,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2)安置帮教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监狱刑释人员83人、社区矫正解矫人员79人,截至目前,累计在册安置帮教人员总数709人(刑释442人、解矫267人),对每个帮教人员实行一人一档的管理,做到了辖区内的刑释解矫对象情况清、底数明。切实开展“清仓”专项行动,13个基层司法所认真开展清理工作,核实填报相关表册,共清理了安置帮教人员725人(刑释445人、解矫280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6人,一般帮教对象706人(死亡3人),县外务工帮教对象38人,加强了与本人电话联系沟通、与当地司法所沟通协调,落实了“双列管”工作。在县级司法局开通了远程帮教探视系统,为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提供“一站式”的帮教探视服务。

3)司法所工作一是开展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申报创建工作,沐川县司法局大楠司法所成功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二是强化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修订完善了2020年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三是全面完成了1个规范化司法所、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35个,调解员1311人,形成了遍布城乡、协调联动的立体化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全县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99件,调解成功785件,调解成功率达98%;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24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371件,预防纠纷激化191件。召开盾纠纷研判分析会2次,逐一对乡镇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分析,并制定了化解方案,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由乡镇核实清楚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暂时化解不了信访积案指导乡镇包案化解。

4)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整体情况。截至目前,现已结案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43.78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33.8万元(追索劳动报酬42.53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纠纷190.17万元),免收费用65.95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代拟文书213件,值班律师认罪认罚案件117件,值班律师为县、乡各级政府提供法律咨询15次。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典型法案例3篇。二是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活动2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800人次。三是开展在建工程劳动用工合同普查与企业法治体检。组织律师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沐川县1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劳动合同普查与企业法治体检,抽查的6个在建工程共有农民工1622人,签订劳动合同1572份,共随机抽查劳动合同500份。对合同存在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法律指导,督促用工企业做好对体检情况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依法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依法履行劳动用工合同义务,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以“法律情暖贫困户、助力脱贫攻坚战”、“与律师面对面”“走进农民工”“传播法治声音、守护美好生活”等主题,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本次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服务群众1000余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5)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指导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制定了防疫期间的工作制度措施并落实到位,均按照要求落实了防疫措施。二是完成2020年度县内律师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处、公证员年检注册审核上报工作;三是指派律师参加3次县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截至目前,四川永济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125件,沐川县公证处受理案件679件,沐川县中城法律服务所受理案件50件。四是引进发展一个律师分所,积极推进中诚法律服务所转制改革。

6)脱贫攻坚工作。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强化政策宣传,深入开展大走访、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切实对标补短,排查38个问题,16个点对点问题,举一反三自查9个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清零行动。今年8月,顺利通过国家扶贫普查,11月,顺利通过省级成效考核。

二、构设置

沐川县司法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42.2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5万元,下降0.4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04万元,占79.2%;项目支出141.59万元,占2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9.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6万元,下降0.4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53万元,下降2.3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出和厉行节约。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577.42万元,占85.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88万元,占7.35%卫生健康支出11.96万元,占1.76%;住房保障支出39.77万元,占5.8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9.03万元完成预算80.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37.43万元,完成预算9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9.05万元,完成预算3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计划有变,上级政法转移资金拟在次年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54.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法律援助资金拟在次年初支付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09万元,完成预算8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6万元,完成预算97.16%,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77万元,完成预算96.34%,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33万元,完成预算94.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19万元,占9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4.1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9万元,完成预算97.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1.6万元,增长470.5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报废1辆执法执勤用车后,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8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3.8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到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及相关会议和县局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及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加公益性活动,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业务和督促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完成预算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6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光盘计划,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3万元,比2019年减少6.59万元,下降15.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指挥中心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规范,财政支出既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项目开支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法律顾问)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6万元,执行数为1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难以量化,原因是普法成效较难有准确的评价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

2法律援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含上年度结转,执行数为18.98万元,完成预算的54.23%。通过项目实施,深入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热情为弱势群体服务,做到应援尽援,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22.4万元,执行数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防止脱管、漏管,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法律顾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

预算单位

沐川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56万元

执行数:

12.5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法治氛围。

 

印发《2020年沐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查漏补缺,全力做好迎检系列准备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利用“3.8”、“3.15”、“4.15”、"6.26"、扶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专题讲座、旁听调解、送法入户、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汇演等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举办法治文艺专题汇演4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3万余条,受教育人群2.5万余人,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目标

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数量

4万份

4万份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全县人民法律意识率

98%

98%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普法宣传周期

全年

全年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率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普法宣传满意度

98%

98%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普法宣传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沐川县司法局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

1)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含上级下达的法律援助经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其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

3)普法宣传(项):指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支出;

4)法律援助(项):指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社区矫正(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抚恤(类)死亡抚恤(项):指病故人员家属的困难补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沐川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有下属事业单位一个(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机构19个基层司法所,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1.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2.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6.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选、资格审查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7.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监督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8.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9.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沐川县司法局现有在职人员32人,其中:行政22人(含提前退休3人,退休1人),参公1人,机关工勤1人,长聘人员1人,临聘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04万元,占79.2%;项目支出141.59万元,占20.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以预算编制为引领,以支出管理为核心,扎实做好2020年预算工作,我局按照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二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主动作为,提前谋划,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  

2.执行管理情况。我局的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根据在职人员工资及财政供养的1名退休人员退休工资按月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政法保障经费)按预算分进行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等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机关经费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综合管理。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及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要求,制定了单位内控制度,及时完善了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单位各项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重大经济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我局对批复到位的局机关各项经费(除由财政直接支付工资外),进行统一管理核算,并严格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对每一笔经费开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无截留、贪污、挪用现象,确保了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资产的管理上我局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室为专门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理、调配、报损、修理等工作,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除办公家具外,均为一物一卡,真正做到了家底清楚,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我局根据省厅批复,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坚持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对固定资产的变动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不流失。并按要求,及时公开财务方面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符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由专人负责管理登记。部门自评结果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0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工作建议树立财政资金预算全过程管理理念,重执行,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

 

普法宣传经费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2项目立项和资金申报依据。普法宣传经费项目 2020 年预算数为12.56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教育、“法律七进”等重点任务。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牵头揽总、协调督导职能,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印发《2020年沐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查漏补缺,全力做好迎检系列准备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利用“3.8”、“3.15”、“4.15”、"6.26"、扶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专题讲座、旁听调解、送法入户、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汇演等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举办法治文艺专题汇演4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3万余条,受教育人群2.5万余人,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通过各种培训及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强化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均保质保量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先由业务股室、财务人员共同草拟自评报告,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后再报送。最后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财政安排,每月由本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资金申报,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交财政局审核,待财政划拨后实  施。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2020我县财政预算安排普法宣传工作经费12.56万元,实际支出12.56万元,均按时到位。

3.资金使用。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结合有限的项目资金,实  现资金落到实处。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市财政和局有关财务制度进行报批审核。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工作需要进行申请。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协调重大问题;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局有关财务制度落实,重要事项上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牵头揽总、协调督导职能,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印发《2020年沐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指导,查漏补缺,全力做好迎检系列准备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利用“3.8”、“3.15”、“4.15”、"6.26"、扶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专题讲座、旁听调解、送法入户、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汇演等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举办法治文艺专题汇演4次,发送普法手机短信13万余条,受教育人群2.5万余人,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持续提高普法普及率,开拓法治宣传教育新境界。普法宣传达到预期目标,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普法宣传工作总体上达到既定工作目标,效果明显,项目评分总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创新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多年来,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不少地方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没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与本地、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具体工作融汇贯通、统筹推进、统筹落实,落入“为了普法而普法”俗套。

(三)相关建议。

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自评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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