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四川省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2020年度四川省沐川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0年 09月 27日
附件2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沐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強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公示。加强信用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参与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配合参与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配合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度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工作。
15.负责督促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6.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监督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县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強县建设。
(2)严防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6)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宰杀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品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经济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拟定食品、药品、酒类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成品油的日常监管和配合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市场监管大合力
一是抓牢思想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实地参观等开展线下学习,借助乐山党建、市场监管等公众号以及学习强国等APP开展线上学习培训,推进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各支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局领导干部讲党课3场次。组织党员参加党务知识线上考试2次,组织全局24名在职公务员完成“提高基层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培训。二是强化组织管理。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安排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了“周安排、月方案、季督办”工作机制。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和党内统计上报工作,年度内转接党员2人,吸纳积极分子1名。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普法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廉洁风险迹象记分、“一季度一警示”等工作,结合实际开展党章党纪党规等专题培训。完善本单位的内控制度,不断完善考勤、财务、车辆等相关制度,形成制度管人氛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等,召开党组会11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四是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协助帮扶联系的4个乡镇8个村135户贫困户全顺利通过今年脱贫攻坚全国普查。与高笋乡谷坝村、张岩村、静云村党支部“结姻”开展支部联建活动3次,为联系村协调资金2.5万余元用于解决饮水安全、住房、环境卫生等短板问题。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为行动不方便的贫困户开展采摘茶叶、打扫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行动,为贫困学生复学捐赠一次性医用口罩1760个,为助力武汉冠状病毒防控募捐资金7250元。
2.服务民营经济,构建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是服务企业发展。以县委组织部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示范带培育工作为契机,培育“万人进万企,党建促发展”党建品牌,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万人进万企 党建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对全县10人以上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摸底调查,为70家非公经济企业建立“经营运行情况、职工队伍情况、党员队伍情况、出资人(负责人)情况、建立党组织情况”五个清台账。组织久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积极申报全省“小个专”党建示范点,落实专人指导县服务业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二是强化品牌推动。支持我县民营企业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户企业被评估为示范企业。支持四川森态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并获得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一种湿法制备魔芋精粉的粉碎分离装置专利转化项目”。沐川县共申请注册商标1428件,其中有效商标注册数874件,新申请215件,新增注册244件,提前完成全年商标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增长率不低于10%的目标。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保持在10件。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7件,金额181753.3万元。
3.提升质量品牌,形成产业发展新动力
一是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有机基地,全县有机产品认证基地达1万余亩,其中有机茶基地认证2000亩,完成有机、绿色等“三品一标”认换证5个。对县内有机茶叶,金银花开展省级监督抽检,共抽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持续保持乐山市首个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称号。指导乐山沐源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竹笋初级产品使用“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标识销售。
二是持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数量和认证证书数量大幅增加,截止2020年10月底,全县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达到45张(包括质量管理、职业建康、有机产品等认证),企业达到13家。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目前全县已有7家检验检测机构,指导实际运行的5家机构完成专项年报工作,联合市局对沐川复工复产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县内检验机构参加省局进行的能力验证活动一次。以贯彻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截止2020年10月,已组织沐川企业质量管理人员15人参加并获得首席质量官证。
三是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推进企业标准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指导15家规上企业上传40余个产品标准到“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申明公开。配合省市场监局对我县2个企业产品标准检查评价工作,并指导企业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宣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关于在疫情期间调低条码办理费用政策,指导企业新办、续展商品条码32个。
4.改善消费环境,打造诚信旅游新名片
一是深化“双心”创建。全面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今年完成50户市场主体“一店一码”创建,“一店一码”巩固率不低于82%,完成创建示范商场(超市)1个、乡村旅游点(农家乐)1个、行业2个。有序推进明码标价示范景区创建工作。
二是抓实价格监管工作不松懈。开展涉企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市价监科对燃气公司等5家公用企业的收费价格是否规范进行了专项检查,责令天然气经营企业1家退还违规收费13917.72元,转供电企业1家退还违规收费1489元。重点围绕口罩、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猪肉等民生商品,加强对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发放价格政策告诫和提醒、价格政策资料3000余份,检查各类商户200余户次。
三是强化消费维权。大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通过电视、微信、QQ、商户LED屏等媒介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共发放维权宣传手册500余份。充分利用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拓宽维权渠道,及时做好记录、分流、处理、回复,妥善调解消费纠纷。截止10月底,受理消费者咨询150余件,处理投诉举报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542.78元。成功化解信访2件,办理政协、人大代表建议2件。
5.维护公平竞争,构建市场监管新机制
一是打造“春雷”品牌。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以“查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开展涉农领域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治理”、“开展酒类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整治专利领域违法乱象”、“严厉打击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五项工作为重点,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3件,其中万元大案8件均已结案。我局被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成绩突出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二是健全诚信市场体系。对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进行年度公示指导工作,各类企业完成年报公示968户,占应参加年报公示1014户的95.46%,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年报公示292户,占应参加年报公示306户的95.42%。
三是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2020年1013户企业信息公示双随机定向抽查25户,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定向抽查7户,食品经营者定向抽查1户。截至目前,已完成4户企业信息公示数据异常的检查和1户食品经营者的检查。
四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继续加强。配合省、市开展各类产品抽检计划,共抽查成品油、肥料、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7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7个批次,合格率为90.1%。移交抽检不合格案8件(含2019年四季度抽检1件)。
五是深入推进计量惠民。开辟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设备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天候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加强对集贸市场、加油站、商场、医院等领域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抽查医疗机构、眼镜店、加油站等单位23家次,现场立案调查计量案件1起。检定、校准计量器具4290余台(件),调修计量器具690余台(件)。
6.守护市场安全,强化民生质量新保障
一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牵头负责市场监管组工作,协同7 个部门建立了市场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圆满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任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印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签订餐饮承诺书589份,处置防疫物资投诉举报11件,为个体工商户办理小区临时通行证827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000余家次,责令改正问题74个,劝退取消农村群体聚餐387起;发动药械经营者调配一次性口罩13万只,协助6户企业开展“战疫贷”贴息资金申报,预计银行奖补金额8273.61元,财政贴息6500.69元;配合县疾控中心对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冻冷藏肉品等开展采样和病毒核酸检测62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是不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了学校食堂、网络订餐、豆芽菜、乌鱼等食用农产品、食品“三小”经营店、“非洲猪瘟”防控等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62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654户次,责令改正问题172个,向县综合执法局移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20件,约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商3次;配合完成省、市抽检任务113批次,不合格9批次;完成县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430批次,不合格11批次,所有不合格样品均按规定程序开展后处置或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发挥县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以食安委名义制定下发了《沐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沐川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等4个文件,以食安办名义下发工作部署文件13个, 2020年召开了2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力衔接;联合县林业、经信、农业农村、公安、教育、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分阶段开展了食盐市场、野生动物、特殊食品、农产品质量、学校食堂、“三小”行业食品安全问题等一系列联合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强化群体性聚餐安全,组织全县食品安全协管员、乡厨300人参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圆满完成了省领导来沐川疫情检查、国家脱贫检查组、沐川县人大、政协“两会”、沐川县高考、中考等9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就餐28700余人次,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不断筑牢药械安全防线。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化妆品“5.25”护肤日、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等为契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1540份,户外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10次,接受群众咨询190余人次,提高了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开展药品购销渠道、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流通使用领域等整治任务,共出动执法人员394人次,检查各级医疗机构219户次,零售药店和保化品店390户次;完成药品抽样42户共45个批次,完成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231例。
四是不断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召开全县电梯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会2期次,培训使用单位负责人共计200余人次。利用质量安全月等活动契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电梯安全警示标示1000余张;制定2020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方案,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监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7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5处;梳理出辖区内汛期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风险隐患12条,制定《沐川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细化明确各单位职责,督促企业建立责任清单,已有11家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并上报;开展了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液化气瓶充装站、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百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活动,对5家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沐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沐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29.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7.5万元,下降26.41%,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前单位在职人员共计87人,机构改革后单位在职人员共计35人,故单位职工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公用经费等预算相应减少,二是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相比有所减少。支出总计755.1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422.79万元,下降35.89%。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明显减少,职工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公用经费等支出相应减少,二是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2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5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34万元,占90.49%;项目支出71.82万元,占9.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7.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56.56万元,下降29.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7.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56.56万元,下降29.1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明显减少,导致2020年单位人员经费和机关公用经费明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22.79万元,下降35.8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机关公用经费减少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7万元,占81.7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34万元,占9.18%;卫生健康支出16.12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占6.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55.16万元,完成预算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 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跨年实施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7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完成预算54.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暂未支付。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本年未划拨使用,结转至下年度。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本年未划拨使用,结转至下年度。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抽检检测费未划拨支付,结转至下年度。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7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83.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提倡节能减排,厉行节约相关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4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万元,占55.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2万元,完成预算93.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减少8.63万元,下降76.71%。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单位执法车辆年底前全部划拨到执法部门,故2020年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消费维权、抽检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完成预算76.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48万元,增长81.31%。主要原因是相比2019年,本年度的上级专项检查增多,接待批次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397人次,共计支出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各专项检查督查支出和各区县局学习交流业务工作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8万元,比2019年减少16.37万元,下降18.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本年度人员编制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测试所购买计量检测专业设备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检测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依法监管、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不懈抓脱贫攻坚和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自主按时年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不松懈,通过抽检、抽查、组织专项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着力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强化了队伍建设和廉政风险建设,提升了依法行政实效。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44万元,执行数为2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县1029户食品经营主体、715户餐饮经营单位和57户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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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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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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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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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44万元 |
执行数: |
25.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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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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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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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万元 |
其它资金: |
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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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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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县1029户食品经营主体、715户餐饮经营单位和57户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 |
完成了对全县食品经营主体、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确保了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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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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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2020年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
212人 |
2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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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食品总体合格率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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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212名协管员补助标准 |
100元/人 |
1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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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促进就业、增加收入 |
供稳定就业岗位,增加群为人民群众提众收入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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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用 |
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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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消费者满意度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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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监管对象满意度 |
≥95%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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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反映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食品监管股、药品监管股、质量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管股)、市场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保留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五个片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机构),下设两个事业单位:沐川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沐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強县、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公示。加强信用监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参与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配合参与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4.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配合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度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4.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工作。
15.负责督促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6.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监督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17.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县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強县建设。
(2)严防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4)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5)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
(6)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大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做强做大。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宰杀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品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经济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拟定食品、药品、酒类安全追溯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成品油的日常监管和配合对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县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底总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含提前退休1人、长聘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收入决算总额为867.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9.12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38.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总额为867.9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55.1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8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相关工作。
1.基本支出编制。人员经费按上年度年末工资发放表计算。日常公用经费按编制数和财政下达定额编制。
2.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按照专项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重点工作,提出专项项目需求计划及绩效目标表,报财政归口业务股室审核。根据财政下达的控制数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数据报送工作。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沐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部门职责,按照“高效运转、改革创新”的要求,确保了机关正常运行和项目的实施,工作的质量和服务的效能都得到了整体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财政的批复执行预算,有效确保职能履行,工作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问题。
县级专项资金拨付滞后,导致专项工作开展滞后,使得部分项目任务未能在限期内完成。县级专项资金往往要求按月申请,有时滞后于开展的专项工作,使得部分资金有挤占现象。每年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及实际到位时间迟,故项目任务完成时间迟,有跨年情况。并且每年项目任务不固定,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不够及时,资金实际下拨到用款单位往往到年底或第二年度才能完成今年有的项目,第二年不确定是否还有此专项,故年初无法安排专项工作。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及时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
附件2
沐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关于“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以及“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等要求,为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经县政府批准,以村(社区)为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212名,协助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并将协管员工作补贴纳入预算管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原沐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根据各乡镇考核情况统一报财政局审批支付。
(三)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全年工作情况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协管员进行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协管工作顺利完成。
1.协助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收集和报送食品安全隐患信息;
3.定期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按照食品安全监管原则,及时向辖区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4.接受乡镇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
5.完成辖区内食品行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定期巡查,完成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管理、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补贴全部用来发放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中,直接打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账户,年底经各乡镇人民政府考核,达到绩效目标后按人数发放工作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由于协管员工作经费是全年考核后,一次性全额发放到协管员账户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完成额百分之百。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通过食品安全协管员专项项目的实施,各乡镇协管员协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学习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责任区内进行巡查,基本掌握涉及餐饮服务单位情况并及时报告所在责任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申办呈报及现场审核指导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大型餐饮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定期接受县局的业务指导,完成县政府安排的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工作任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于年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年底根据各乡镇考核情况汇总报县财政局审批划拨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全部为本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本级财政资金全额到位。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该项目本级财政资金已全额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报账手续完善。为保证各项目有序推进,主动积极与财政业务部门衔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同时,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管理的程序。依法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情况。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2020年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促进发展、注重绩效”的使用原则。
(三)项目监管情况。 依法接受本级财政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项目评价时点,已将全县212名协管员工作经费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完成了对全县食品经营主体、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保障了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确保了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我局严格按照专项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支出,有效确保职能履行,工作正常开展,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