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 9月27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4
第四部分 附件...........................................37
附件1.............................. ................37
附件2.............................. ................46
第五部分 附表...........................................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2
二、收入决算表....................................52
三、支出决算表....................................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2
(一)主要职能。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2.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3.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4.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5.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6.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学习,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采取“学、讲、送、帮、谈”五种方式,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九次、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等,坚持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运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平台上的理论学习、视频观看和答题活动,激发了学习效能,做到了全员登录、全面覆盖,目前我局学习强国在全县排名前茅,被县委宣传部多次通报表扬。
2.强基固本,扎实推进党的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研究年度党建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综合执法局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每月按照党建清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主题,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全局性重点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到对口帮扶的村开展活动,得到一致好评。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个人自学、集体讨论、观看视频等方式,先后开展了32次学习,内容涵盖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县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按规定收缴党费。今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6名。四是加强组织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成县局机关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新补选3个支部的支部委员,规范支部建设,细化职责分工。五是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局党组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进行意识形态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科学部署、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3.遵规守纪,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和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主要领导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3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专题听取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2次;分管领导听取分管股(室)、队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次,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日常管理,结合岗位职责建立廉政风险点,对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方面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和日常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开展谈话6人次,责令检查3人次。三是不断强化党内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经常性开展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的学习12次,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在心,划出底线。教育广大党员牢记党的纪律,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四是严格精细化记分。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乐山市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精细化记分,建立廉洁档案。共有1名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记分,共扣2分。五是以整改促提升。接受十四届县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巡察工作,召开党组会议做了具体研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聚焦问题表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4.规范执法,综合执法展新成效
一是抓好交通领域执法。开展水陆交通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421人次,车辆1780台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共31余次,检查客运货运企业、维修企业等企业499家次,驾培学校37家次,车站16家次;检查海巡艇16艘次,客渡船232艘次,货船41艘次,查处水上运输超载1起;查处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车辆387台次、未携带资格证件车辆29台次、非法营运车辆90台次、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41台次、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营运车辆128台次;查处损坏公路路产33起,收缴路产路权赔(补)偿费用11.2540万元,处理公路违规接道1起,清障排障24起,清理非公路标志标牌48处、墙体广告257处,排查公路安全隐患215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品车辆244台次,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1起;查处行业违法行为817起。
二是做好农业领域执法。重点抓好种子、屠宰、种养殖投入品、渔政等相关执法工作,从严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86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1余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59家次,各类养殖场48家次,屠宰场84家次,兽药、饲料经营门市63家次,检查农机经营门店24家次。禁渔期对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专项打击,进行禁渔期宣传12次,联合公安机关执法8次。检查渔具用品店43个次,餐馆35家次、水产品市场20次,受理110转接群众举报15余起,在重点水域收缴鱼竿315支,收缴禁用渔网45副、地笼72个。目前,农业执法领域共立案11起,移交司法机关禁渔期电鱼案件2起。
三是抓好文旅领域执法。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文旅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052家次,出动执法车辆89车次,立案4起,扣押出版物1000余册。
四是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食品、药品、价格、产品质量维权“护航”行动等各项行动。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10人次,执法车辆512车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658家次,餐饮服务单位1325家次,药店、医疗单位212家次,其他经营户322家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2家次,集贸市场81家次,学校食堂118家次,房地产经营户12家次,会销场所15家次,执法抽检30批次,立案查处133起。
目前,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00余起,受理其他单位移交我局案件35起,我局移交司法机关案件3起。设受理来电来访投诉举报58件,心连心投诉举报22件,罚没收入163余万。受理办结100%。
五是完善执法体系建设。制定《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评查工作规定》、《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没物资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再次清理四个行业主管部门所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与四个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移交行政处罚1621项(共同行使:公安局1项、民政局1项、自然资源局1项)、行政强制78项、行政检查75项(共同行使:农业农村局17项、市场监管局29项、文化旅游局13项)、行政奖励3项(与市场监管局共同行使)。
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日常督促检查,着力整顿着装不规范、工作作风散漫等问题,树立行政执法新形象。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实行轮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法行政。开展整个执法队伍的思想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以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5次,要求各中队坚持每周组织学习,及时传到相关精神到每个干部职工。
5.凝聚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县上安排,全面完成了我局帮扶工作调整。我局对口帮扶舟坝镇,重新调整和选派了60名帮扶干部帮扶舟坝镇、沐溪镇、永福镇177户贫困户,新派2名第一书记到舟坝镇,选派2名驻村工作队员到富新镇和高笋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新调整的任务分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干部均迅速进入角色,做好帮扶工作交接,核实摸清摸准帮扶对象基本信息,扎实开展走访帮扶工作,确保了“帮扶不断档、责任不悬空”。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查漏补缺,按要求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规范档案资料,对存在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照单整改,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对帮扶对象捐物合计1.1万余元。
6.积极配合,做好县上重点工作
一是做实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共检查药店152家次,关停茶楼、KTV、大型酒店、按摩店等人员聚集场所2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对987户餐饮店、副食店、糕点小作坊等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和知识宣传;先后在五指山隧道、牛尾沟、清溪沐犍交界检测点、大楠客运站设点设卡开展一线防疫工作,全天候24小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入境登记等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34人次,检查外籍车辆2291台次、省内车辆14236台次;对城区内的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小区物业等进行巡查登记,详细登记经营户1200家次,驱散聚集人员2800余人次,劝导按规定佩戴口罩2500余人次。二是保障中高考顺利进行。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防治巡查工作,对城区115家音乐茶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2020年中高考期间,投入公交车25辆,运行384趟次,运护送乡镇师生5894人次,接送往返学生15300人次,圆满完成了学生中高考运输任务。三配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把关口,对出入我县装载生猪车辆进行检查,受理及查处违规调运生猪案件3件,把好猪瘟疫情源头关。四做好汛期工作。积极开展水上和道路汛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汛期船只安全监管,规范水上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五是参与重大活动监厨工作。参与全县重大活动的监厨工作、脱贫攻坚普查、中高考学生考试等,保障就餐食品安全。六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配合公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余份。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易滋生黑恶势力行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七是做好“六保六稳”工作。扎实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根据《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整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五大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成建制划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公路路政、航务海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到县综合执法局。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局机关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审股)、执法监管股(督查股)。
(2)下设5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为:一大队(市场监管领域)、二大队(交通运输领域)、三大队(城市管理领域)、四大队(农业、林业领域)、五大队(文化旅游领域)。
(3)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依托县市场监管局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片区市场监管所,成立5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片区市场监管所实行“所队合一”,分别为:沐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郊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大楠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黄丹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利店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
2.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
3.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4.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
5.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五大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年收入1372.98万元、本年支出1592.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752.52万元,增长121.28%;支出增加966.63万元,增长154.43%。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是2019年3月新组建单位,2019年6月初步完成整合,与上年数据相比存在运行月数差异;二是按照《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2020年我单位在行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的基础上再次整合林业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能。因此与上年决算数据存在不可对比性。具体情况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05.22万元,增长161.13%,主要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公积金、社保缴费及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138.83%,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增加了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18.60万元、路运综合执法经费项目214万元、海事执法工作经费项目14万元(机构改革前,原县路运综合执法大队和原沐川县地方海事处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7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2.98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9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88万元,占71.76%;项目支出449.70万元,占28.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372.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92.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752.54万元,增长121.29%;支出增加966.65万元,增长154.43%。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拨款;二是因机构改革整合涉及单位的2017年预拨项目支出调整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25.9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6.65万元,增长154.4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0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二是项目支出调整增加财政应返还额度,用于消化财政2017年预拨项目经费(机构改革前,原县路运综合执法大队和原沐川县地方海事处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63万元,占72.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0万元,占4.66%;卫生健康支出26.24万元,占1.65%;农林水支出18.60万元,占1.16%;交通运输支出228.00万元,占14.32%;住房保障支出84.91万元,占5.3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92.58万元,完成预算98.3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74.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03.10万元,完成预算8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临聘协助执法人员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结转下年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8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8.6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2.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4万元,完成预算6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是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配餐标准,绝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二是严控、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我单位公务用车由财政统一保险,并按照《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公务活动定点包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确定服务供应商处定点维修,采用公务卡车辆集中加油的方式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51万元,占8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占11.4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上年数据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1万元,完成预算73.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8.05万元,增长95.1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1辆、轻型普通货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综合执法业务活动、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完成预算4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53万元,增长33.1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相关单位交流学习较多。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1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指导,相关单位交流学习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1万元,比2019年增加111.21万元,增长217.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2020年与上年数据相比存在运行月数差异。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综合执法专项经费、政务运转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项目运行开支,预算完成率98.33%,财政支出绩效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实施稳步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进程,切实履行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保障了单位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促进了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1.92万元,执行数为121.92万元,完成预算100.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本单位协助执法辅助工作的力量,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人员绩效考评指标设计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绩效管理,完善管理办法。
(2)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90万元,执行数为29.90万元,完成预算100.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抑制市场、交通、农业、林业、文旅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监管,提高了执法有效性和准确性。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经济科目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3)政务运转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27万元,执行数为51.27万元,本年结转27.00万元,当年完成预算65.50%。通过项目实施,圆满完成了单位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得到既定目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显著,社会满意度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支出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合理、及时安排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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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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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1名安置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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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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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1.92万元 |
执行数: |
121.92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9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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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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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加强本单位协助执法辅助工作的力量,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
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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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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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置人员数量 |
21人 |
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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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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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按月 |
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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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工资及保险费用 |
121.92万元 |
121.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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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影响 |
综合执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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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行政执法成本 |
降低 |
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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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增加就业人口数量 |
21人 |
2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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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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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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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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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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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单位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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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9.90万元 |
执行数: |
29.90万元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29.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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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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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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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形象;有效抑制市场、交通、农业、林业、文旅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监管,提高执法有效性和准确性。 |
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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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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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产品抽样检测数量 |
全面完成抽检任务 |
全面完成抽检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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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渡口码头视频监控专线数量 |
3条 |
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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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预算数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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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覆盖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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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显著提高 |
显著提高 |
||
|
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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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支付进度 |
按项目完成进度支付 |
按项目完成进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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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2020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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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视频监控使用费 |
3万元 |
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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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采购成本(含资产、制服、专用材料) |
18.70万元 |
18.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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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抽样检测费 |
2.96万元 |
2.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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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执法船、艇运维费 |
4万元 |
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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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宣传费 |
1.24万元 |
1.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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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影响 |
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得到保障 |
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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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 影响 |
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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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行业执法监管效能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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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作用 |
增强 |
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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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对行业监管的满意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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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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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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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政务运转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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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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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8.27万元 |
执行数: |
51.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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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8.2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1.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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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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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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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完善执法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县重点工作的推进,全面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
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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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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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查处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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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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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综合行 政执法工作 |
全年投入执法人员11050余人次 |
全年投入执法人员11050余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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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综合行 政执法工作 |
全年出动执法车辆2522台次 |
全年出动执法车辆2522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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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综合行 政执法工作 |
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00余起 |
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00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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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推进综合行 政执法改革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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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综合执法能力 |
显著提升 |
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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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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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质量指标 |
全年安全事故 发生率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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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切实履行综合 行政执法职责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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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时效指标 |
案件查处及时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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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 指标 |
成本指标 |
综合执法运转经费保障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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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 |
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得到保障 |
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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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 |
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长期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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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规范文化、农业、林业、市场监管、交通领域执法监管,共建和谐社会 |
长期有效 |
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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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作用 |
增强 |
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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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对行业监管的满意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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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
≥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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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反映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沐委办﹝2020﹞94号)文件要求,县综合执法局在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整合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五大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成建制划转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公路路政、航务海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到县综合执法局。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局机关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案审股)、执法监管股(督查股)。
(2)下设5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为:一大队(市场监管领域)、二大队(交通运输领域)、三大队(城市管理领域)、四大队(农业、林业领域)、五大队(文化旅游领域)。
(3)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依托县市场监管局沐溪、城郊、大楠、黄丹、利店片区市场监管所,成立5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与片区市场监管所实行“所队合一”,分别为:沐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郊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大楠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黄丹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利店片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五大队。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是沐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2.依照市场监管、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
3.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会审、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4.受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
5.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6.负责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业整治等活动。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责令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等监管程序以后移交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工作,对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提供审批材料、技术鉴定和后续补救措施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应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负责各自领域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职责和各自领域群众投诉举报、行业监督热线、“心连心”热线转办件的受理、核实及先期监管工作,对依法需要立案处罚的案件,以一案一函的形式连同相关证据、案源材料一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相关政策,做好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与县综合执法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源头发现,紧急强制及后续处罚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编制114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参公事业编制104名。截止2020年底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9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公事业人员32人、机关工勤人员25人、事业人员6人。另:临聘协助执法人员48人,遗属1人。
2020年行政人员因调入增加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因调出减少1人、机关工勤人员退休1人,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员总数不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年初预算收入。根据《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20〕39号)文件,县财政局下达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107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24万元,项目支出241.93万元。
2.调整预算收入。2020年调整预算收入1372.98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收入298.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性调资、人员变动等原因调整增加基本支出310.64万元;二是项目执行完毕调整减少11.8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上年结转246.6万元,年末结转2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92.58万元。
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1142.88万元,占71.76%;项目支出449.70万元,占28.24%。
按支出功能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4万元、农林水支出18.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9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当年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本部门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梳理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准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确保预算质量和精细化程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严格按照《沐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执行规则(试行)>的通知》(沐财发﹝2019﹞26号)通知要求执行,无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的情况。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加强支出进度。完善预算动态监控,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机关运行和项目的实施。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支出决算数1592.58万元,完成预算98.33%。我局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并直接缴入国库,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银行、财政国库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行政运行保障情况。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1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0年,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2万元,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是购置台式机、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对讲机、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用于办公及执法工作。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和《沐川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沐委办发﹝2014﹞10号)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64万元,完成预算67.7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1万元。
5.非税收入情况。我局严格执行非税收缴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项收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规范、有序、依法收缴,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非税系统。2020年一般罚没收入163.18万元,其中:交通执法类一般罚没收入106.65万元、市场监管执法类一般罚没收入50.18万元、农业执法类一般罚没收入3.75万元、文化执法类一般罚没收入2.60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制定了《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车辆管理制度》、《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采购,必须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未纳入预算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采购。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购入后须及时入账和登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做好会计账务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4.加强信息公开。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进行了预、决算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公开。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核拟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且单位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项目运行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2020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总体上达到既定目标,部门履职效果良好,成效显著,综合得分100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2020年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附件2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2020年决算公开要求,现将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为政务专项类项目,为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安排的县级配套项目。
1.项目单位管理职能。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
2.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综合执法专项经费不属于建设项目,不需立项批复。是经沐川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同意实施的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对项目资金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并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虚报、挤占、挪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主要从单位信息化管理、执法能力提升、执法监管和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各项费用产生的频率及数额在支出经济科目中进行分配,合理安排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形象;有效抑制市场、交通、农业、林业、文旅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监管,提高执法有效性和准确性。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全面完成年度产品抽样检测任务;完成重点渡口、码头视频监控全覆盖;提升行政执法形象,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查处文化、农业、林业、市场监管、交通领域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综合行政执法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综合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完成率达100%,案件查处及时率达100%,工作完成达标率达100%,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覆盖率≥90%,有力增强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作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组织办公室、财务、监管股及项目实施股室(队)负责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开展绩效自评分两个步骤:一是准备阶段。通过现场核实、查阅资料、提取会计凭证及报表等方式收集评价项目的基础资料;二是自评阶段。按照《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的要求,撰写项目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实申报2020年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列入年初预算,县财政下达《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20〕39号)文件批复我单位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30万元。执行中调整预算数29.90万元,实际申报使用项目资金29.9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
|
功能科目 |
项目名称 |
预算来源 |
实际拨付 |
资金到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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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资金 |
县级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
2010302 |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 |
0 |
29.90 |
0 |
29.90 |
100% |
2.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底完成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预算支出29.90万元。其中:租赁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1.36万元、被装购置费7.98万元、委托业务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9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4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报账资料、按协议约定(进度)申请拨付项目资金,财务处理及时,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沐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综合执法专项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全权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具体实施经办人申报需求计划,按单位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根据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实施。
(二)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综合执法专项经费是政务专项类项目,我局结合项目特点,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管理制度。局办公室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沐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执行规则(试行)>的通知》(沐财发﹝2019﹞26号)通知要求执行,无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和超计划拨付资金的情况。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加强支出进度。完善预算动态监控,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任务的情况下,确保了项目的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单位全年投入执法人员110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22台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00余起。案件查处及时率达100%,受理办结100%,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覆盖率较高。
(2)保障了县域内舟坝镇大沱渡口、黄丹镇大渡口码头、黄丹镇桃花凼渡口3个重点渡口、码头视频监控运行工作。对重点渡口、码头实时监控,提高了安全防范和管理预控能力,降低了水上安全事故率,全年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3)新配置便携式计算机、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办公及专用设备,为执法人员补充配置制服一批,提升了行政执法形象,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4)全面完成年度抽样检测任务,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截止2020年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计划,资金支付及时,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全面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打击作用增强,行业执法监管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更上一个台阶;保障了广大人民切身利益,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对行业监管的满意度、对综合行政执法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成情况好,支出规范、及时,完成预算100%。自评分100分,主要结论“优”。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经济科目不够细化。
(三)相关建议。
优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