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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交警全力开展“打非治违”第五波次整治行动 战果硕

发布时间: 2015-09-23 信息编辑:沐川县公安局 字体:【

为规范辖区行车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形势平稳,922,沐川交警大队全天候针对辖区重点路段重拳出击,全力开展“打非治违”第五波次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战果。

    1410分,沐川县幸福乡茅坪村杨某,驾驶无牌摩托车途径沐溪镇交通街检查点时被查获,该违法当事人涉嫌酒驾,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5时,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悦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途经卷桥0公里+800处时,因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4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1550分,沐川县大楠镇陈某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途经沐楠路2KM+300M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在进一步检查中且涉嫌酒驾,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50.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9时,沐川县武圣乡杜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S103线242KM+100M处)执勤点时,因涉嫌酒驾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杜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对驾驶员处以290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

1949分,大队民警在沐川中桥街检查时,发现一辆川L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将其拦下。经查,驾驶员蔡某,家住:四川省沐川县蓝林村612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35.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1957分,民警在沐川中桥街检查时再次查获一起车牌号为川L号牌小型轿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经检测酒精浓度为61.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019分,民警沐川中桥接又发现川L号牌摩托车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将其拦下。经查,无证驾驶人魏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9.2mg/100ml,民警在对其无证酒后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开具票据实施顶格处罚。

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38人次,设置固定检查点4个,流动检查点3个,检查机动车300余辆,查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7起,其余交通违法行为2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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