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沐川县供销社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沐川县供销社是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1个,业务股1个。核定编制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6个。
(二)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2、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构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
3、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创办社有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连接,用商业运营手段服务、引导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4、处理原供销社系统转制后遗留问题,管理供销社系统转制后余留资产,保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供销社机关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公务员5人(含下派全脱产扶贫“第一书记”1人)。另有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入供销社预算资金169.1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拨款159.1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20.5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19万元(含退休干部死亡抚恤费支出30.36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7.38万元。
2、项目支出(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预算拨款1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供销社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69.1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9.16万元预算拨款使用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20.5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73万元、津补贴20.12万元、奖金37.8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4万元、医保及其他社保缴费3.01万元、住房公积金10.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8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19万元。其中:离退休生活困难补助0.83万元,抚恤费30.36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7.38万元。其中:办公费0.8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08万元,邮电费1.21万元,物管费0.02万元,差旅费0.86万元,培训费0.03万元,接待费0.5万元,工会费0.61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4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拨款10万元使用情况:
2017年供销社项目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办公费0.98万元,印刷费0.47万元,差旅费5.55万元,劳务费2万元,接待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包括预算编制质量、绩效目标填报、项目预算细化编制情况等。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按照预算编制口径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及时上报财政相关股室进行审核通过。
按照供销社综合改革要求,认真制定项目经费10万元的绩效目标——建立1个农产品直供基地,新建农村电子商务网点10个,建立1个县城电商服务中心,2018年供销社系统开门开放办社企业销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其中年网络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同时选取优秀合作社、庄家医院等进行参股,恢复重建5家基层社,建立以供销社为主导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选取优秀合作社入股、参股,纳入供销社系统,进行行业指导管理,建立财务统计直报系统4家。
(二)执行管理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量入为出,全年总支出完全控制在预算额度内,经费支出执行进度基本按照时间进度进行申报,不超支、不预支。
年中按照财政局安排,对项目资金进行了中期评估。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2.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基本保持上年水平,均未突破预算额度。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8年供销社无政府性债务、非税收入项目、政策采购实施计划实施。其他情况如下:
1、资产管理。已将单位所有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进行建卡管理,落实了使用岗位和责任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
2、内部控制。成立了内部控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强化了内控体系建设。一是梳理内控工作流程;二是认真查找风险点,形成了《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三是设计风险防控措施,编制了经济业务流程图;四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和完善,建立健全了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制衡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内部监督和评价机制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五是形成内控手册。
狠抓内部控制实施。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重要人事、财务、重点工作等都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信息公开。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和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4、绩效评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2018年供销社通过执行部门预算包括项目经费预算,全面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5、接受财政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主要通过财政大平台,自觉接受县财政局对预算资金申报、划拨、使用、账务处理等方面的监控和指导。同时,认真完成财政布置的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工作任务。
(四)整体绩效。
2018年供销社通过执行部门预算包括项目经费预算,全面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1、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市委5号文件精神,制定2018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完善了社有投资平台公司(沐川供销社集团公司)法人治理,基本完成沐源川公司停业整顿工作,明确经营方向,调整管理模式,适时重新组建经营团队恢复营业。
2、坚守农资经营阵地,完善农资配送网络。加强对川业农资公司的管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改造提升农资配送网络,构建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坚持送技术下乡,指导农户正确使用化肥农药,组织引导川业农资在10个乡镇开展免费用肥用药知识培训近20场次,受训人数达近1000人。2018年完成化肥、农药购销1690万元,实现销售利润28万元,保证了全县春耕、秋种的农资供应。
3、发展新型基层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全年引导新组建农民专合社4家,农民专合社达到近34家。引导农民专合社开展土地流转,全县农民专合社流转土地约4000亩。采取与农民合作社共建、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升级改造等方式,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5家。
4、发展供销流通服务网络。规范提升综合服务社1个、庄稼医院2个。打造沐川供销电商服务中心1个,建设电商服务网点17个,建成农村电商进农村OTO示范店和服务中心各1个。
5、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党风廉政、队伍建设、信息宣传、报表等工作正常开展。
6、保质保量完成了脱贫攻坚工作和其他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供销社2018年认真执行部门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圆满完成了扶贫攻坚和县委、县政府和市供销社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供销社集团公司控股的沐源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严重亏损,追收债权等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县财力不足,县上设立的供销社综合改革与发展专项基金难以到位,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特别是在社有企业的发展上缺乏财力支持。三是供销社人员结构单一,均为平均年龄54岁的行政干部,缺乏年轻技术人才和流通企业管理人才。
(三)改进建议。下一步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利用供销社系统电商网络资源优势,依托现有的电商平台,精打细算低成本运行,指导好社有企业和农民专合社健康发展,着力为沐川农产品拓展销路助农增收。
沐川县供销社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