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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7年县级扶贫专项资金--脱贫攻坚前期费用500万元项目)

发布时间: 2018-12-20 信息编辑:沐川县扶贫开发局 字体:【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县政府在986万元县级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了500万元用于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前期费用,资金申报主要依据县委常委会议的议定事项通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政府阅办文件批示单、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纪要等,按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管理和封闭运行,由县扶贫移民局统一规范管理、使用和项目报账资料审核。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的主要内容是脱贫攻坚项目的地勘、设计、预算、监理、地灾评估、宣传公示、资产评估等前期费用以及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共安排资金500万元,项目目标明确,资金使用规范,没有滞留、沉积,充分发挥了县级扶贫资金作用。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政部门的工作安排,由县扶贫移民局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专人认真清理2017年县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自查所有项目,对照绩效评估指标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的申报及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由各项目乡镇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由县脱贫攻坚办在汇总各县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或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报县政府审定,通过后直接下达资金计划。

项目资金使用采用县级财政资金报账制,由县扶贫移民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后实行直接支付。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共下达县级专项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金额全部及时到位,截止2018731日止,资金共报账494.028423万元,没有资金滞流现象,积存的5.971577万元2018年度按批复用途继续使用。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运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资料健全,财务流程清晰,账务处理及时合理,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脱贫攻坚项目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前期费用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主管,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项目一经下达,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实行采购招投标制度,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严格按合同议定的条款操作,中标单位完成项目后,提供相关成果资料,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组织验收项收,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合格后上报县扶贫移民局审核确认后,再将项目报账资料呈送县财政局会审支付。县扶贫移民局主要管理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建设进度,检查项目建设质量,审核项目管理资料,县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报账和资金拨付。

四、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共安排县级财政扶贫项目前期费用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脱贫攻坚项目的地勘、设计、预算、监理、地灾评估、宣传公示、资产评估等前期费用以及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截止2018731日止,2017年前期项目已全面完成,目标实现程度100%,完成效果优良。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现和收到项目资金监管方面的违规违纪举报。项目资金计划500万元,实际使用4940284.23万元,正常积存资金5.971577元已转入2018年县级扶贫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前期费用。

五、项目效果情况

县本级投入的5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项目的前期工作费用,项目的本身效益不可能单独体现,但随着各具体脱贫攻坚项目的建成使用,确保了全县整体脱贫摘帽的顺利实现,其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已逐步呈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生态条件日趋完善,全县经济发展后蓄势力强劲,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和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评估结论及建议

项目总体安排合理,资金安排极大支持了脱贫攻坚项目的建设,项目决策正确,项目实施进度快,项目建设质量好,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报账资料完备,没有跑、冒、减、漏现象,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成效显著,确保了全县脱贫攻坚项目的如期完成和质量安全,为全县率先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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