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扶贫移民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扶贫移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扶贫移民局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扶贫和移民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研起草审核县级扶贫和移民政策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扶贫和移民项目工作及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处理全县扶贫和移民来信来访工作。
积极向省市争取财政扶贫移民专项资金,加快扶贫项目的实施,健全扶贫开发机制,明确了扶贫开发工作中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建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驻村帮扶工作机制、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等。深入开展精准帮扶,大力开展小额信贷。扎实做好移民工作。按时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启动后扶规划和特殊困难移民解困规划编制工作。调查处理库移民信访诉求。
(三)人员概况
我局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0人、长期临聘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收入共计29782.61万元。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258.98万元。
2.本年其他收入923.39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8600.2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2351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47万元,项目支出23036.9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总额为3557.35万元(其中:当年基本支出303.17万元,项目支出3254.18万元。),调整预算为20258.9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344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7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按照进度执行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共计29782.61万元:(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258.98万元,(2)本年其他收入923.39万元,(3)上年结转8600.24万元。本年支出23519.39万元:基本支出482.47万元,项目支出23036.92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263.22万元。(为项目支出结转)
2.按期开展中期绩效评估。
3.节能降耗情况:机关水费支出0.2万元,较2016年支出增加0.03万元,电费2.72万元较2016年实际支出7.51万元减少176%,2017年无气费支出,燃油10.28万元较2016年实际支出6.78万元增长52%,能耗增加是因为县脱贫攻坚办临时抽调人员持续增多。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支出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68%,超预算295%;2017年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7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76万元,较2016年增长55%,超预算444%。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沐川县扶贫移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厉行节约
2017年支出公务接待费15.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68%,超预算295%;2017年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7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76万元,较2016年增长55%,超预算444%。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沐川县于2017年整脱贫摘帽,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部门高度关注沐川脱贫攻坚工作,频繁莅临我县开展专项稽查和督导,多次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是因为为了保证县脱贫摘帽工作顺利开展,本局公务用车1辆,但实际长期使用的公务车辆是6辆,且使用频率相比2016年大大增高,部分时候还调用了私车才能保证车辆使用,因此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6年增长。2017年无新购置车辆,单位车辆保有量为1辆。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说明:“三公经费”支出含县脱贫办,故超预算)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认真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沐川县扶贫移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要求,适时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方案”一经批准,不再变更。未经批准变更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扶贫移民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执行部、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必须坚持由分管领导在方案确定前报请局务会、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分管县长批准。特殊原因需变更实施方案的,由村、乡镇提出申请报扶贫移民局批准,再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完善印发《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并根据国家、省、市对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一是落实十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财政评审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建设进度报告制、公示制、项目资金决算审计制、项目管护制),切实加强项目的监管;二是把好三个关口(即项目可研关、建设程序关、项目资金管理关),将项目建设做好做实;三是严格一条底线(即质量合格线),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四是提高一素质(即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项目建设安全稳妥的进行。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了1283.32万元的移民项目建设,涉及黄丹电站、舟坝电站、铜街子电站沐川县茨竹乡库区的公路、饮水、特殊困难移民住房改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完成了19925.53万元的扶贫整合资金项目建设,涉及全县乡镇、村、农户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破旧房新改建、村组道路、联户路、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解决了移民库区及贫困户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股室要认真实施项目按规定及时报账。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对项目资金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报账时提供:一个文件(资金来源文件);两个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一个手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手续);一个文书(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两个清单(收货清单、发货清单);一个报告(项目验收报告),一套报账发票(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在正规发票上标明支出项目)。所有资料交财务室审核其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后交局长审批。严格执行财政授权支付的管理规定,上级专项项目和本级事务性项目原则上按直接支付办理,如无明确收款人或因其它原因不适用于直接支付的必须报财政批准后按授权支付办理,对于授权支付范围内的支出,适用于公务卡消费支付的,必须采用公务卡消费,对于公务卡消费外的支出,有特定收款人的,必须转账支付处理,以减少现金支出规模,降低财政资金风险。凡是需要政府采购的,必须在项目批准实施后及时申报采购计划。项目资金支付在每月15日前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计划。
(五)支出整体绩效及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局纪检组督促分管领导及责任股站室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扶贫移民项目监督;认真分析研判扶贫移民项目薄弱环节、风险点及可能存在的漏洞,实施重点监控;对重大项目或有群众反映的项目实行重点监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提出监察意见,及时修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计划及项目户等,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机关同意,未经批准变更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公开公示。按时按照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绩效信息;项目申报和实施要实行全程公开,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做到真实及时、全面公开,部门公开到乡镇,乡镇公开到村,村公开到户(人)或项目实施地点。坚持“分项目、同口径”原则,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别、分项目单独公开公示,上下对接,口径一致,无差错。
规范公开公示环节,分别在项目申报、分配、实施环节进行公开公示,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招投标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时限、资金来源、合同金额、工程概算、工程决算等情况和举报电话等。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监督,严格按职责权限逐级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掌控项目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安排资金;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或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沐川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县级专项资金当年必须使用,上级专项资金两年内必须使用”的规定,因工作拖拉未在规定时限使用完项目资金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机关内控制度健全并执行良好。严格执行政策采购实施计划,确实有需求又不符合计划的及时申报调整,待财政批复后执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扶贫移民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项目实施责任明确,严格项目实施流程,严格项目资金拨付与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确保了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报账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沐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