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公安局经费开支单位包括内设机构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情报中心、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派出所19个、拘留所1个(不计入内设机构)、看守所1个(不计入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是主管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机关,严格执行公安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稳定。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敏锐把握社会矛盾的规律特点,加强谋略研究,积极妥善应对,着力提高预警、发现和控制能力,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不断深化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巩固整治成果为中心,建立政治社会治安长效机制。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公安局现有在职民警15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县财政下达县公安局年初预算收入3143.54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2475.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1.14万元,公用经费464.3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668.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决算总额为536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479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8.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万元,农林水支出4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16万元。
沐川县公安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侦办各类案件、重大活动安保、执勤巡逻工作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18年沐川县公安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44.13万元;公安罚没收入17.0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按照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部门年度决算报表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的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政政法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政法保障经费按季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我单位和县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尽量采取公务卡支付,或转账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中期评估
县公安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涉及专项资金支出额度较大时,都专题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3、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费2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52.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下降11.97%。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沐川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准绳,同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3、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将罚没款项缴入县国库。
(四)整体绩效。
县公安局2018年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沐川县公安局财政预算支出,保障了公安机关日常运转,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侦办各类案件、重大活动安保、执勤巡逻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使得我局圆满完成了市公安局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议:推行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绩效工作,力求全面客观评价公安工作绩效情况,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探索中总结提升,在实践中规范完善,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公安工作职能作用,为我县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作出更大贡献。
沐川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