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18年沐川县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沐川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包括:林业局机关、森林公安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包括:包括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木材检查站、沐溪林业中心站、永福林业中心站、大楠林业中心站、黄丹林业中心站、舟坝林业中心站、利店林业中心站、沐川县国有林场。
纳入沐川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沐川县森林公安局
2、沐川县林业局(本级)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决议、指示。结合沐川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林业管理政策草案,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三)人员概况。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县林业局现有在职人员114人,其中:行政22人,工勤1人,事业9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93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8.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5万元,占0%。另有年初结转和结余3491.9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64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26万元,占39.89%;项目支出2190.10万元,占60.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报送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无预算编制错误。按质按时完成报送预算及决算编制等工作,及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无应编未编、错误列编、虚假改变、重大调整决算资金总额度的现象,接受并通过了县人大的审查。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执行进度。规章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用现象。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项目的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2、行政成本
(1)节能降耗。2018年度,林业局水电费支出6.42万元,其中电费支出5.60万元,水费支出0.82万元。电费支出较高主要是实施阶梯电价及冬天烤火和夏天开空调时间较多。
(2)“三公”经费。2018年度,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2.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8万元。2018年度林业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发生。公务接待费8.00万元(林业局7.13万元、森林公安0.87万元),较2017年同期下降31.7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检查验收来人减少及贯彻执行工作餐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2万元(林业局16.54万元、森林公安7.58万元),较2017年同期下降3.7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国检后用车量减少。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债务管理。林业局无政府性债务。
2、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018年度非税收入29.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费用0万元,罚没收入12.60万元(森林公安12.6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7.36万元。所有非税收入都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征收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省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征收方式执行,并将征收的项目、标准、征收的方式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度林业局无违反规定乱征非税收入情况发生。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对需要经过政府采购的项目均进行了政府采购。
4、资产管理。我局的国有资产均作了登记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台账,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登记资产变动情况,定期对资产进行了盘点和清理,及时上报各类资产报表、数据,保障信息系统完整性。
5、内控制度管理。根据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先后制订了《沐川县林业局财务支出会签制度》、《沐川县林业局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主要遵照省、市、县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沐川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出差审批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目前,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6、信息公开。2018年预算、决算编制情况,在财政部门批复后都及时在绿色明珠网、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按要求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体绩效。
2018年度,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实施营造林项目建设。全年完成营造林4.1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1万亩。管护退耕还林14.4万亩,兑现政策补助715.30万元;管护国有林和公益林63.68万亩,兑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82.75 万元。加大科技推广与引种建设,抓好城乡绿化项目建设和全县义务植树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7.34%。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推进依法治林,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严格采伐管理、开展征占用林地自查清理、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三是狠抓林业扶贫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林业驻村扶贫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发展林下经济,助农增收。四是深化林权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生态公益林更新调整,经济林木(果)权证颁证以及林地变更调查工作。五是提升林业队伍素质。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行政能力建设,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县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林农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林业局根据设定的指标评价体系,结合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评,自评97得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不完整。年初在编制预算时,不能准确预测当年需采购当年所要采购的计划清单,导致不能准确编入政府采购计划;二是项目资金兑现不及时。因部分乡镇林业站人员年龄结构大、流动性强,导致部分项目资金兑现不及时。三是内控制度管理质量不高,个别内控制度执行力不强、监督不力,导致制度管理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偏差,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3.深化公务用车改革,除执法用车外,取消一切公务用车,大大缩减公务用车费用及隐形成本。
沐川县林业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