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幸福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沐川县幸福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幸福乡打破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界限,统筹全乡人、财、物,整合乡所有人员和机构,除领导职位外,组建了一办一所三中心,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幸福乡党委的职能主要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向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建议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幸福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10个。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沐川县幸福乡人民政府总收入800.2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33.93万元,项目支出266.3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县财政拨款收入720.79万元,上年结转79.5万元(结转项目是文化资金1.28万元,计生资金0.22万元,精准扶贫产业扶持补助资金20万元,月坝村人饮工程建设资金8万元,农村公路道路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月坝村危房改造及村文化室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五宝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685.99万元,基本支出588.92万元,项目支出9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8.89万元,国防0.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4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万元,节能环保6.56万元,城乡规划与管理支出5.66万元,农林水事务293.0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7万元。
2016年结余结转为114.3万元,结余项目分别是:精准扶贫产业扶持补助资金4.04万元,月坝村人饮工程建设资金8万元,农村公路道路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月坝村危房改造及村文化室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五宝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2016年土地确权工作经费0.43万元,2016年公共运维资金4.8万元,2016年农业普查经费1.07万元,2016年文化经费8.03万元,2016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0.55万元,2016年临时救助资金3.33万元,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治理资金5.3万元,2016年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2.89万元,月坝村通组公路建设资金20万元,201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基金5万元,城乡居民保险征收经费0.86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包括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结余结转管理情况等。幸福乡人民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二)执行管理情况。
幸福乡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2016年人大事务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主席团人员会议及乡人大代表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行政运行271.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工会、福利,以及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其他工资、公务用车、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统计信息事务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普查培训会议费、差旅费及办公支出。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群团、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及办公支出。组织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会议费及办公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政权建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国防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费、接待费及办公支出。普法宣传0.4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办公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印刷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租赁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老龄事务2.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会议费和慰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2.4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35万元,主要用于救济费及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临时救助0.4万元,主要用于救济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及办公等支出。农村环境保护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临工劳务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印刷费、劳务费、垃圾清运费、维修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事业运行35.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差旅费、接待费、办公等支出。村官生活补助14.27万元,主要用于村官工资、交通补助及保障缴费。其他农业支出10.3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确权工作村组干部补助、差旅费及办公支出。扶贫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扶贫办公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4.65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村办公经费、公共运行维护支出。安全经费1.9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员补助支出。住房保障经费29.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及村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6年幸福乡人民政府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2016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经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3.47万元,比2015年下降了10%,用于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外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企业开会及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3.13万元,比2015年下降了0.9%,主要用于接待市、县领导到幸福乡指导检查工作,接待村组干部回乡政府办事和征地拆迁、扶贫工作用餐的费用。
幸福乡政府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全年水费支出0.79万元,比2015年上升了61%,其上升原因是新城建设,加大了对环境整治投入的力度。全年电费支出2.25万元,比2015年上升了37%,其原因是新城建设工作量增加、办公投入增大,新配置空调改善了办公环境。
(三)综合管理情况。
幸福乡政府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编制内控管理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政府采购制度公开公示,资产及时入账,政策采购严格按计划执行,按期公开预算、决算报告,并接受群众监督。
幸福乡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整体绩效。
沐川县幸福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支出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普法宣传教育、老年协会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灾害救助、困难救助、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季度执行,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后使本村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法制、老年活动、环境卫生、司法援助、安全建设均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幸福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与支出明细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幸福乡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有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