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川县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范围包括:沐川县司法局机关和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沐川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机构职能
沐川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1. 承担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 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监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5.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 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的具体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选、资格审查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 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全县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监督指导律师、公证、仲裁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 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9. 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沐川县司法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包含在职人员24个,分别为行政人员23人(编制人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编制人员2人),年末其他人员数7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司法局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9.18万元,2021年调整预算收入635.30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收入256.12万元。
1. 年初预算收入。根据《沐川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沐财发〔2021〕17号)文件,县财政局下达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379.18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40.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收入38.78万元,其中:运转事务类项目34.78万元,政务专项类4.00万元。
2. 年中调整预算收入。2021年调整预算收入635.30万元,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调整增加收入256.12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因政策性调资、人员变动、发放2021年度综合目标奖等共调整工资福利支出147.6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调整108.45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上年结转73.00万元,年末结转86.6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预算使用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保障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运转各项支出共488.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项目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项目预算支出133.58万元,均为公共安全(司法)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8.00万元(均为上级下达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普法宣传12.38万元(均为县本级预算依法普法工作经费);律师管理9.45万元(2021年法律顾问咨询服务经费);公共法律服务21.35万元(上级下达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与2021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社区矫正22.40万元(均为县本级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
按照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1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部门各单位人员、车辆等编制数与实有数,保证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正确性。对项目经费预算做到细化管理,分列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和金额,明确项目绩效,按照两上两下原则及时上报财政审核,按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2. 决算编制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2021年度财务收入支出情况,按照县财政编制决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了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及相关报告撰写。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分别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数据核对无误,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及报告。
3. 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2021年支出全部在年度预算资金中按计划安排,无超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按月申报,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单位和县财政对接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和项目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公用经费、运转类经费实行授权支付。每笔支出均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
(二)项目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2021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依法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年中对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年末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万元) |
年中调整预算 (万元) |
执行数 (万元) |
完成率 (%) |
|
1 |
政府法律顾问经费 |
4.00 |
+40 |
9.45 |
21.48 |
|
2 |
依法普法宣传经费 |
12.38 |
- |
12.38 |
100 |
|
3 |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
22.40 |
- |
22.40 |
100 |
2. 项目效果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政水平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了各部门、乡镇(含所有村、社区)的法律方面的短板,切实提高了我县法律服务的质量;持续深化了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各类法治活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举办各类法治讲座,为建设法治政府夯实法治基础;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最大限度地预防因脱管漏管致重新犯罪,强化法治保障,为助力平安沐川建设保驾护航。
(二)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整体自评按实评价,在自评中认真总结经验和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为来年工作做的更好打好基础,为财政部门和上级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提供参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本部门全面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法治政府和平安沐川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群众满意度极高,整体评价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