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总工会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沐川县总工会含下属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1个(非二级预算单位),现有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2016年底实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沐川县总工会的基本职能:一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二是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建设,民主管理。三是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四是指导和协助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五是完成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沐川县总工会收入决算总额为181.7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1.7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基本支出92.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万元。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工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办公、印刷、水电、交通、维修、接待、党建、纪检和老协等日常工作公用经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2016年项目支出88.76万元,共7个项目(运转事务类6项,民生类1项)。其中:办公费支出8万元;会议费支出4万元;业务费支出3.5万元;困难职工帮扶经费45.00万元;省财政下达省部级劳模补助资金、特困职工补助经费和县级惠民帮扶中心帮扶资金20.04万元;庆“五一”活动费支出8.00万元;省劳模津贴支出0.22万元。以上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工会完成民生工程目标、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等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上,我会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的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预算数据编制准确合理,无随意调整预算数据的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7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万元;项目支出79.68万元,其中:工作经费8.00万元、会议费4.00万元、业务费3.5万元、困难职工帮扶经费45.00万元、庆“五一”活动经费8.00万元、省劳模津贴0.22万元、省部级劳模补助、特困职工补助和县级惠民帮扶中心帮扶资金10.96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中期评估
沐川县总工会2016年财政补助资金收入181.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2.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8.92万元。年终决算支出18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2.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8.7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0.1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基本平衡。年末结转结余的0.16万元为省财政下达的省、市劳模体检费,因省、市劳模体检费垫支在前,而省财政资金指标在2016年12月底才下达,故该笔资金结转到2017年。
2.机关节能降耗
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2016年实有工作人员11人,水电费、物管费等行政支出为1.14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我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公务外出活动,提高行政效率。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4.16万元,较上年降低2.58%;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综合管理情况
我单位制定完善了《沐川县总工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沐川县总工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会计核算,报账手续完善。项目实施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行,财政资金管理与项目财务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实施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同时,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算管理的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的原则,按年度接受市总工会收支审计。
(四)整体绩效
2016年,县总工会在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的领导下,围绕“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加快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工会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全县有基层工会组织273个,企业法人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5%;会员4.68万人,农民工会员2.6万人,职工入会率稳定在98%左右。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县177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95 %;加强劳动保护监督,全年参与煤矿复产复工、安全隐患排查等劳动保护专项检查6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全面完成民生工程任务。一是2016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1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3%;二是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605人,发放救助金42.81万元,做到应保尽保;三是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完成320人(含金秋助学),发放助学金31.2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13.3%。
4.深化“四季送”活动。一是春“送岗位”,会同县人社局等单位举办2016年“春风行动”现场招聘会,促进建档贫困农民工就业创业,现场达成就业意向562人;二是夏“送清凉”,为奋战在高温酷暑下的一线职工送去矿泉水、毛巾、白糖、霍香正气液等价值4.6万元的防暑降温物资;三是秋“送助学”,8月 “金秋助学”活动资助我县贫困大学新生294人,发放助学金28.62万元;四是冬“送温暖”,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困难劳模、留守儿童、贫困大学生、贫困党员、矽肺病农民工、重大疾病困难职工等709人,发放慰问金50.85万元。
5.丰富职工文体生活。一是成功举办沐川县2016年度青年职工男子篮球赛。二是组织我县职工参加乐山市第八届职工乒乓球联赛,获得了区县组男子团体第一名和女子第五名的好成绩。三是评选表彰沐川县“工人先锋号”、先进基层工会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新时期劳模精神。四是开展寻找“最美职工家庭”活动,由县总工会推荐的民警黄著的家庭被表彰为四川省 “最美职工家庭”。
6.积极实施医疗互助。全县已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1166人,比2015年增加292人,增长33.4%;参加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504人,比2015年增加93人,增长22.6%。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赔付59人,金额5.02万元;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赔付2人,金额2万元。
7.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建立了驻村帮扶工作组,与茨竹乡雄心村挂点联系,与该村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并纳入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系统。全年下乡指导扶贫工作及走访贫困户35次,提供帮扶物资1.85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单位2016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良好,评价得100.00分。
(二)建议意见
一是建议县财政按照《工会法》中工会经费的相关规定,足额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二是建议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我县困难职工帮扶项目资金的投入,确保困难职工生活稳定,促进企业和谐、持续发展。
沐川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