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沐川县财政局
关于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3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乐市财政绩〔2018〕6号)要求,我县遵循“深度拓展、提升质量、公平公正、着力实效”的工作原则,开展了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沐财发〔2018〕47号),对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1.强化组织领导。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在“沐川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财政绩效办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股室评价组分别履行职责。
2.成立股室评价工作组。股室评价组由县财政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经建股、农财股等股室组成,负责实施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3.成立绩效监督工作组。由县财监局同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监督工作,积极参与,确保绩效监督工作到位。
4.工作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整改落实阶段、评价结果公开5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1—8月)。一是选定评价对象。根据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筛选确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象。二是收集整理评价项目基础资料。三是梳理评价重点。对评价项目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点进行梳理,作为评价重点和目标。四是组织专题培训。重点对参评人员开展指标体系、操作流程、报告格式等相关内容的培训讲解。五是部门开展自评。项目主管部门向财政评价工作组提交项目自评报告,并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
(2)实施评价阶段(9月上旬至中旬)。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整体指标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价,根据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规范填列《绩效评价指标现场情况记录表》、《绩效评价工作记录》等工作底稿并整理归档。
(3)报告撰写阶段(9月下旬)。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组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和现场评价情况汇总结果,撰写单项报告征求意见稿,与主管部门交换意见后修改报告,确保报告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建议和措施可行。绩效办对评价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总体报告。
(4)整改落实阶段(10—12月)。对省、市组织评价项目发现的问题将进行认真整改,并向省、市报送评价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情况。对本级组织评价项目发现的问题,将责令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并在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中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执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度,县财政将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作为政府决策参考的依据,接受人大监督。
(5)评价结果公开(2019年1月—4月)。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项目被评单位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县财政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二)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2018年我县组织实施评价的12个项目分别是:1.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经费;2. 社区戒毒康复经费;3. 妇儿工委工作经费;4. 全民参保登记;5. 扶持残疾人生产发展资金;6. 高中教育补助;7. 广播电视综合信息汇聚平台建设资金;8. 垃圾处理运行维护费;9. 污水处理运行维护费;10. 国省县乡道等12条路招标养护项目资金;11. 2017年新增建卡贫困户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资金;12. 县级扶贫专项资金—脱贫攻坚前期费用500万元。12个被评价项目涉及本级财政资金共计3602万元。
各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告认为:项目绩效目标符合设计要求和目的,符合实际需要,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实施规划和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资金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分配及时,分配结果合理。
二、评价结果
实施评价12个项目共计得分1172.8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293.4分、项目管理得分170.6分、项目绩效得分708.8分。
(一)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分配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决策共计得分293.4分,在总分300分的基础上扣6.6分。
(二)项目管理
项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合规,开支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相对规范,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规范。项目管理共计得分170.6分,在总分180分的基础上扣9.4分。
(三)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涉及项目基本完成了既定任务量,完成质量基本符合相关标准,取得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效果共计得分708.8分,在总分720分的基础上扣11.2分。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项目决策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个别项目主管部门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监管相对薄弱。要求项目管理相关单位加快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个别项目资金兑现不够及时,迟滞兑现时间较长;个别项目资金开支超出使用范围,存在混项支出情况;个别项目会计核算不够准确规范,支付依据不够充分。要求项目管理相关单位强化财务管理,规范项目报账手续,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把握资金拨付审核,加强会计原始凭证审核和记账凭证记录准确规范。
(三)项目效益发挥不充分。个别项目实施不到位,限制项目发挥应有作用;个别项目后续管理不完善,难以保障项目发挥应有作用。要求项目管理相关单位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四、经验总结
我县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把财政绩效管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科学理财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综合绩效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此次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县2019年年初同类项目预算立项审批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沐财绩评报〔2018〕1号
2.沐财绩评报〔2018〕2号
3.沐财绩评报〔2018〕3号
4.沐财绩评报〔2018〕4号
5.沐财绩评报〔2018〕5号
6.沐财绩评报〔2018〕6号
7.沐财绩评报〔2018〕7号
8.沐财绩评报〔2018〕8号
9.沐财绩评报〔2018〕9号
10.沐财绩评报〔2018〕10号
11.沐财绩评报〔2018〕11号
12.沐财绩评报〔2018〕12号
沐川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赵波,联系电话:0833—460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