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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沐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1-18 信息编辑:沐溪镇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沐溪镇打破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界限,统筹全镇人、财、物,整合镇所有人员和机构,除领导职位外,组建了一办一所三中心。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城区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沐溪镇党委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镇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三)人员概况。现有编制44人(工人2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行政1人、事业1人)。2016年底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29人(含提前退休1人),事业12人,工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6年沐溪镇人民政府收入总额为1091.54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本支出拨款收入908.33 万元。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83.21万元上年结转82.48万元。结转下年101.3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沐溪镇人民政府支出总额为1072.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本支出908.33万元。项目支出164.34万元。按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495.67万元,国防0.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1万元,文化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3万元,节能环保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7万元,农林水事务402.7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7万元。

2016年结转结余10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文化传媒16.96万元,民政临时救助1.4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64万元,土地确权登记补助金11.17万元,农业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经费1.6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沐溪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期编制:于2015年11月对2016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919.56万元。一、基本支出87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05.9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3.47万元。二、项目支出40.13万元。其中乡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92万元,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经费7万元,老协活动经费0.2万元,普法依法治理经费1.01万元,上年结转村组道路建设资金30万元。

决算编制:2016年12月对全年收支进行决算:本年收入1091.54元;上年结转82.48元;本年支出1072.67元,其中基本支出908.33元,项目支出164.34元,结转下年101.35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基本支出2016年按月或季度进行申报,其中人员工资按月申报并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季度进行申报并支付,截止6月执行进度50%,9月执行进度75%,12月执行进度100%。项目支出按月申报并授权支付,其中1-6月执行进度31%,1-9月执行进度数43%,1-12月执行进度48%。

2016年人大会议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主席团人员差旅费支出;代表工作1.36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代表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行政运行411.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工会、福利费支出,以及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其他工资、公务用车、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维修费、国内债务利息、差旅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其他群团事务支出1.5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国防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费及办公费。普法宣传1.0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办公费差旅费。其他文化与传媒9.78万元,用于农村文化活动。老龄事务3.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会议费以及年终慰问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1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6.14万元,用于困难救助。死亡抚恤6.1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支出2.8万元,用于困难救。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7.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支出。单位医疗14.05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35万元,用于计生办公支出。环境综合治理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治理劳务费、垃圾清运费、维修、基础设施、垃圾场占地补偿、路灯电费等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7万元,主要用于政务民心设备购置和维护。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8万元,用于前光村垃圾治理。农业事业运行56.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村官生活补助8.71万元,主要用于村官工资。行政运行3.42万元,用于办公事务。其他扶贫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办公经费。村民委员会及党支部补助301.17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社区干部工资及村办公经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9万元,用于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安全经费6.9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员办公费、差旅、培训等费用。住房保障经费3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沐溪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住房保障等支出。2)机关厉行节约。

沐溪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沐溪镇人民政府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到县委、县府、县局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企业开会、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5年4.92万元,降低13%;2016年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县领导等到乡指导检查工作,接待其他乡人大主席团来我乡参观考察以及招待村组干部回乡政府开会等所发生的费用,比2015年1.24万元降低49%。

3)机关节能降耗。

沐溪镇人民政府机关严格按照勤俭4611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全年水费支出0.26万元,电费支出2.69万元。占经费支出的0.28%。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申报情况

年初预算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按月进行申报,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按季度进行申报,其他如普法宣传等资金因资金量小采取下半年一次性进行申报,其他项目待资金下达后一次性申报。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镇政府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月、季度执行,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全乡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四)财务管理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项目资金、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沐溪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沐溪镇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有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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