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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农委办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2-05 信息编辑:农委办 字体:【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农委办下属新农村推进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中共沐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基本职能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政策,对全县农业和农村、农民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及协调三农工作。

(三)人员概况。

农委办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2人,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办本年收入合计191.88万元。

1.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1.88万元。

2.上年结转收入1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19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总额为258.77万元,其中:当年基本支出39.77万元,项目支出219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支出214万元,其他农业支出5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上年结转120万元。

2、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1.88万元

3、本年支出1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8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4、本年收支结余30万元。(为项目支出结转)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沐川县农委办、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厉行节约

2017年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较2016年下降9%,,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标准,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及部分股室不论事情大小轻重缓急频繁用车的现象。2017年无新购置车辆,单位车辆保有量为1辆。

(3)机关节能降耗

机关水费支出0元,电费0元,主要原因是与脱贫攻坚办合署办公,所以无水电支出,2017年无气支出,燃油2万元较2016年实际支出1.7万元上涨18%,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展脱贫攻坚,周末照常上班,下乡时间增加。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认真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沐川县农委办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要求,适时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方案,方案一经批准,不再变更。未经批准变更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有涉农项目,必须严格控制执行部、省、市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必须坚持由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分管县长批准。特殊原因需变更实施方案的,由村、乡镇提出申请报农委办批准后,再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按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时限、投资计划及项目户等,确需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机关同意,未经批准变更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公开公示。项目申报和实施要实行全程公开,严格执行分级负责制,做到真实及时、全面公开,部门公开到乡镇,乡镇公开到村,村公开到户(人)或项目实施地点。坚持分项目、同口径原则,按专项资金性质,分类别、分项目单独公开公示,上下对接,口径一致,无差错。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监督,严格按职责权限逐级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掌控项目进展情况,以便及时安排资金;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或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根据《沐川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县级专项资金当年必须使用,上级专项资金两年内必须使用”的规定,因工作拖拉未在规定时限使用完项目资金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整体绩效。

建设完成扶贫新村25个,幸福美丽新村15个,完成新村聚居点建设25个;创建市级“四好”村28个,省级“四好”村9个;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着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新建核桃基地540亩、茶叶基地1416亩、方竹基地500亩、黄白姜200亩、猕猴桃500亩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和“四好村”创建活动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项目实施责任明确,严格项目实施流程,严格项目资金拨付与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实施监督,确保了项目建设廉洁高效。项目建成后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民增收,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偏慢,报账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完善资料,及时报账。

 

                         中共沐川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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