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幸福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幸福乡打破行政事业干部身份界限,统筹全乡人、财、物,整合乡所有人员和机构,除领导职位外,组建了一办一所三中心,党政办、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幸福乡党委的职能主要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向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建议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幸福乡政府现有编制30个,其中: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10个。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幸福乡政府总收入1246.41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收入1220.01万元,其他收入26.4万元。上年结转122.79万元(结转项目是农业普查5.19万元,普法宣传0.4万元,2016年“一村一幼”建设资金10万元,文化资金13.63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资金0.3万元,老龄事务资金0.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0.6万元,灾害救助资金0.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9万元,月坝村通组公路建设资金20万元,2016年土地确权补助资金0.43万元,惠农平台触摸屏采购资金0.93万元,其他扶贫资金1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5.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资金1.9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幸福乡政府支出决算总额为1154.62万元,基本支出659.83万元,项目支出494.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5.99万元,国防0.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4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9.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01.2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1.9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3万元。
2017年结余结转为214.58万元,结余项目分别是: 2016年“一村一幼”建设资金10万元,2015年度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费0.01万元,2016年土地确权工作经费0.01万元,2016年公共运维资金0.48万元,2017年公共运维资金50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5.66万元,2016年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2.89万元,月坝村通组公路建设资金20万元,2017年市级财政“四好村”奖励补助资金2万元,2017年补短板资金90.28万元,农村土地开发项目扶贫-基金(月坝村宅基地复垦)20万元,2017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用于关闭小纸厂补助资金13.2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幸福乡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决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幸福乡政府于2016年11月对2017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596.83万元。一、基本支出56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1万元。二、项目支出36.2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万元,农林水支出0.5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92万元。
决算编制:2017年12月对全年收支进行决算:本年收入1246.41万元,上年结转122.79万元;本年支出115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83万元,项目支出494.79万元,结转下年214.58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执行进度
幸福乡政府按照县财政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的用款计划,分月、分季度上报相应计划,待财政审核通过后,严格按计划执行,各季度执行情况良好。
2、三公经费
2017年幸福乡政府无机关人员因公出国,计划费用为零。2017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没有经费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比2016年上升了1%,用于本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开会、汇报工作、办理业务,到村组企业开会及指导、督促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支出,上升原因是脱贫攻坚用车量增加。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2016年下降了54%,主要用于接待市、县领导到幸福乡指导检查工作,接待村组干部回乡政府办事和征地拆迁、扶贫工作用餐的费用,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
3、机关节能降耗
幸福乡政府机关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全年水费支出0.98万元,比2015年上升了24%,其上升原因是新城建设,加大了对环境整治投入的力度。全年电费支出2.46万元,比2015年上升了9%,其原因是新城建设工作量增加、办公投入增大,新配置空调等改善了办公环境。
(三)综合管理情况。
幸福乡政府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编制内控管理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政府采购制度公开公示,资产及时入账,政策采购严格按计划执行,按期公开预算、决算报告,并接受群众监督。
幸福乡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整体绩效。
幸福乡政府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本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支出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业务、普法宣传教育、老年协会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灾害救助、困难救助、农村公益事业、脱贫攻坚、农村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等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分季度执行,并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长期规划等制度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后使农村环境更优美、经济更稳定、社会更和谐,法制、老年活动、环境卫生、司法援助、安全建设均达到预期经济、社会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幸福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预算经费支出明细科目与支出明细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幸福乡政府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帐款、帐帐、帐实相符,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有些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好务。
幸福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