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高龄补贴财政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高龄老人补贴(含百岁老人)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决策依据
(一)项目批复论证过程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乐市民政发〔2018〕37号),《沐川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龄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沐老委办发〔2018〕1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手续
2018年初资金申报与实际批复完备,过程没有进行过预算调整。
(三)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沐川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龄补贴统计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统计时间节点即
(四)项目资金申报条件和程序与规定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完整全面,资金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发放高龄补贴6591人,3959000元,已于2018年10月直发到位。
(二)综合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符合规范。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本项目实施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完成任务。
三、项目实施效果
(一)预算执行完成度
预算按照规定执行完成度为100%。
(二)相关项目或系统覆盖区域为全县。
(三)均衡性和公平性
1.资金分配均衡,资金分配结果公平。
2.项目效益产出
项目实施后,能为老年人家庭提供更高标准的生活服务保障,极大的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因政策文件统计发放高龄补贴时间节点为上一年“重阳节”至当年“重阳节”,因此存在死亡高龄老人享受补贴及未到年龄人员享受补贴情况。
2、存在极个别老年人因不清楚高龄老人补贴这一项而没有按期申报,导致没有及时享受到高龄补贴。
(二)相关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