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沐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以川发改投资〔2009〕552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川发改投资〔2009〕846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以川环审批[2009]327号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建设规模:新建垃圾填埋场总库容30万立方米,平均处理垃圾50吨/日,服务年限达到15年。
(3)处理工艺:同意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
(4)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费用1665万元,设备费用432万元,其它费用703万元。资金筹措:地方配套1600万元,企业自筹1200。
(5) 建设地址:沐川县沐溪镇。
(6)项目业主:沐川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取特许经营权出让,由特许经营权受让单位: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县住建局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对沐川县垃圾处理运行项目开展了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县绩效评价工作组进行了项目选点,并对项目选点实施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认为:沐川县垃圾处理工程运行情况良好,服务沐川县城乡人口达4.3万人,垃圾收集率达到80%,垃圾日平均处理量42吨,解决了沐川县城乡垃圾难处理的问题。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整体评价认为:该项目运行情况良好,确保接收到的垃圾及时处理,达到国标GB16889-2008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保护了生态环境,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场参与评价的群众满意度达到100%。项目总评得分98分,其中:项目决策得分25分,项目管理得分13分(管理制定不完善,资料装订不规范扣2分,项目绩效得分60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明确,县政府按产业化投资协议按月拨付试运行费,住建局指导县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科学合理使用运行费,完成对现场垃圾处理的预期目标。
2、决策依据情况。
改项目决策根据产业化投资协议决定。
3、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全年611.74万元,按月实际支付。
4、分配结果情况。
资金分配结果良好,不存在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运行费合计611.74万元,年初预算612万元,按实支付611.74万元,剩余0.26万元年底收回。
2、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支付依据合法,开支标准符合规定,做到专科专用。
3、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规定。
4、组织实施情况。
沐川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设厂长,下设办公室、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财务部、后勤部等职能部门。为适应环卫作业和人居生活环境需求,沐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全年不停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
垃圾处理项目运行情况良好,每天及时处理县城及周边乡镇产生的垃圾,不存在垃圾堆积不处理或处理不完全的情况。
2、完成质量。
垃圾处理和渗透液(污水处理)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国标GB16889-2008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3、完成实效。
每日及时,按实完成垃圾处理。
4、完成成本。项目运行后,为财政节约环保成本,为沐川县持续生态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垃圾处理项目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对于改善城市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自然生态环境,特别是保护当地河流水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发挥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存在问题
(一)评价结论。
整体评价该项目切实可行,到达预期目标。
(一)存在问题。
1、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运行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用制度规范化管理垃圾处理操作规程。
2、通过现场评价,各类资料虽比较齐全,但整理分类不算规范。
六、相关建议
1、住建局应加强对新开元环保有限公司的监督,督促其加强对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换新。
2、资料装订存档,要做到分类清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