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乐山市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政策名称:
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 (盖章)
评价时间:
2019年度部门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概况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设办公室1个,文体事业股1个, 旅游发展股1个;下属事业单位4个,图书馆、美术馆、青少年业余体校,文化艺术中心;实有编制数31个,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1人。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管理制度(含内控制度)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沐川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准绳,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内控制度》等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部门(单位)预算资金
按照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按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019年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收入总额为1217.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17.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31万元,项目支出633.97万元。较上年954.97万元相比,增加262.31万元,部门收支增长27.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因政策性调资增加52.31万元、项目预算增加210.00万元其中:减少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系统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等项目290万元,增加文旅发展基金500万元
二、部门(单位)绩效目标
(三)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沐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保护等工作。
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作品创作和旅游产品开发、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深度融合。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统筹规划全县群众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县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县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沐川县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拟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乡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行业违法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部门(单位)近三年工作计划及重点项目
强化党建引领,助力脱贫攻坚;坚持规划引领,完成资源普查;着力项目包装,加快建设进度;提升文体服务,加强市场推广;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稳定有序。
(五)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 预算编制。
按照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机关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全年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明确项目绩效,及时上报财政业务股室审核通过。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机关节能降耗方面,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下属单位在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学习的同时,倡导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首先节约办公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全体职工做到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其次做到节约用水。强化节水意识,切实做到节约每一滴水,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三是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撰写、修改文稿,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公经费预算执行方面
2019年文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着力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相比略有下降,2019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8年相比略有下降。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评价思路
制定指标详细的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以评分制来衡量部门整体绩效。
四、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分为预算管理、内控管理、完成结果、信息公开、自评质量、整改反馈等模块,以完成程度和标准程度的高低重点考核部门预算管理等工作是否规范、准确。
五、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县文体旅游局2019年财政部门预算,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行,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业务目标任务。
2019年文体旅游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583.31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33.97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保护事业和产业发展目标等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建议和改进举措
1、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2、严格按照科目要求支出资金。